事發幼兒園緣何“裸奔”經營?
馬躍介紹說,從創辦至今一年多時間內,佳佳幼兒園都是在沒有資質的情況下辦學。但他同時表示,教育部門沒有行政執法權力,只能發通知給他們,鎮中心校多次督促辦理審批手續,可能因為家長的需要,該幼兒園一直開辦。
幼兒園興辦人黃永機的丈夫李勝祿則表示,幼兒園曾多次向戈寒中心校和丘北縣教育局申請簽訂安全協議和辦園協議,卻沒有被接收。
“為了簽訂這個辦園協議,我們去了三次教育局,不同意辦理卻不告訴我們理由。”李勝祿介紹,在沒有辦園前,上面的態度是鼓勵的,但等正式辦理各項手續的時候卻面臨沒有想到的困難,“第二次的時候,教育局要求我們先辦安全協議,我們到了中心校,卻告訴我們‘你們先去辦著,我們就下去’,但是人來了字卻不簽。”
佳佳幼兒園的直接指導單位、戈寒中心校校長高存輝否認了李勝祿的說法,他表示佳佳幼兒園從來就沒有提交過安全協議的申請。“以前他們的辦學條件只有八到十平方米,顯然不符合條件。”高存輝說,即便如此,以前佳佳幼兒園也只是口頭上提了一下要申請,“去年八月搬到平龍后提都沒有提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