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者都是自墊醫藥費
今年24歲的湖南耒陽人陽新成,是最后一名被撞的傷者,也是事故中受傷最重的一位。昨日下午,新快報記者在病房見到陽新成時,他剛剛做完手術,身上還吊著滲血袋。X光拍片顯示,陽新成左脛骨下段粉碎性骨折,須手術治療才能恢復。
“我只記得是正面被撞的,后來就重重摔在地上,連肇事車的樣子都沒有看清楚。”陽新成說,第二次撞人現場就在他左前方幾十米外,如果肇事車輛速度不快,他完全能及時躲開,即使躲不了,也能看清肇事車輛的樣子。
而眼下最讓陽新成揪心的是,肇事司機逃逸,自己的醫療費沒有著落:“醫院說不交費就不給做手術,還會停藥,現在借了6000多元做手術。”除了陽新成,其他傷者也都表示,目前的醫療費用都是自己墊付,因此希望警方能盡快將肇事司機抓獲歸案。
■對話追車者
“遺憾沒有把車牌看清楚”
事故發生后,作為現場第一目擊者的摩托司機老林和老鄉選擇駕車追截肇事車輛,但始終趕不上肇事車輛的速度只好作罷,面對記者采訪老林抱有遺憾。
新快報:事故發生后,怎么想到去追車?
老林:把一堆人(第一次撞擊有5人倒地)撞倒了,他還敢跑,肯定要把車牌記下來,如果司機停車,就把司機控制住。
新快報:后來怎么沒有追上?
老林:按道理我們的摩托車比汽車加速快,可是那個司機開得太快了,我油門都擰到底了,追了1公里多,都追不上。只看清是粵A牌照,兩個尾數是3和8。
新快報:會不會擔心追車有危險?
老林:肯定也不會拼了命去把他攔下來,當時只是想做點力所能及的事情,后來見追不上肇事車,就只好折回現場幫忙報警。
■相關法律
肇事逃逸終身禁駕
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在交通事故中,如果肇事司機逃逸,導致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司機要負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該法第101條第2款規定,對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司機,不論其造成交通事故后果的大小,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都將吊銷其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
按我國《民法通則》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司法解釋,如果肇事車輛逃逸,按《保險合同》約定,保險公司將不再承擔保險責任,車主要承擔全部的賠償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