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注焦點
1 財產公開應否關聯官階?
盡管公眾和公職人員均普遍認同財產公開,但對于什么級別的公職人員應當公開財產兩者之間卻有些分歧。
43.7%的公眾認為所有公職人員都應當公開財產,26.6%的公眾認為財產公開公職人員應為科級以上,17.6%的公眾認為應為司局級以上。
而公職人員更傾向于將財產公開對象限定于縣處級以上人員,35.8%認為縣處級以上的公職人員應當公開財產,但也有32.7%認為所有公職人員都應公開財產。
不過調研組強調,不同級別的政府機關中,具體掌握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的級別有很大的差異。比如,在很多中央機關,一般只有副處級以上的公職人員才可能實際影響公權力的運行;而在基層,如區縣一級地方政府中,一名科級乃至副科級的公職人員即可掌握較為實質的公權力。
調研組認為,完全按照行政級別一刀切地劃定監督對象的范圍并不可取。
2 財產公開應否面向社會?
目前,對公職人員財產的監督方式以向主管機關報告財產為主,財產監督的透明度和開放性不夠高。
調研顯示,在認同公職人員財產公開的公眾里, 68.3%的人認為應當向全社會公開。
在認同采取公開監督措施的公職人員中,這個比例也很高,認為應當向全社會公眾公開公職人員財產狀況的比例也很高,為63.6%。調研組認為,有必要逐步加大公職人員財產狀況的公開程度,合理引導公眾參與監督公職人員財產狀況的熱情和積極性,提升公職人員的公信力。
3 多數支持完善金融實名制
公職人員財產公開的關鍵問題之一,為如何發現隱匿財產的情況。調研組認為,目前的制度,不能確保相對準確地掌握有關公職人員的實際財產狀況,更不能有效地發現報告財產狀況不實甚至隱匿財產的公職人員進而為對其實施嚴厲的制裁提供依據。
被調查者普遍支持完善金融實名制度、反洗錢制度等,并采取措施控制大額消費的現金交易。支持采取財產公開監督的被調查者中,79.4%的公職人員和83.9%的公眾支持完善金融實名制和反洗錢制度,更有64.6%的公職人員和75.5%的公眾支持控制大額消費的現金交易。
調研組認為,要加強銀行等金融機構、稅務部門、房地產管理部門等不同部門之間的信息共享機制,做到各部門都可以對公職人員的主要財產狀況互通有無、密切配合。
- 關鍵詞·土地權利
違法征地成農民最大威脅
報告稱58.2%情形下補償未征求農民任何意見
本報訊 中國法治發展報告中對當前中國農民土地權利狀況的調查顯示,違法征地是當前對農民最大的威脅。
調研顯示,很多農民上訪、糾紛案件乃至農村的群體性事件都和土地問題有關,主要因為征地補償過低及安置條件太差。調研組認為,與土地相關的這些事件已經成為影響中國農村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的一大隱患。
調研發現,36.9%的村在二輪承包后經歷了征地,60%經歷了征地的村莊,農民對補償都不滿意,不滿的原因涉及比例補償太低、補償金額政府單方面說了算,沒征求農民意見、補償不足以維持農民長期的生活、被征地后找不到合適的打工機會或收入來源、土地的市場價格或政府轉手賣地的錢遠高于補償水平、大量補償款被當地政府或干部截留及濫用、沒有任何補償、應該給農民的補償被拖欠至今等。
在所有征地中,在28.8%的情形下,農民事先未得到任何通知。58.2%的情形下,補償的多少根本未征求農民任何意見。而被征地農民通過正常渠道解決問題和糾紛的可能性很小。
對于當前農村的征地問題,調研組認為,以犧牲農民利益換取城市發展的征地模式危害極大,農村征地應當參考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有關規定,如嚴格界定“公共利益”、提高補償水準、廢除行政強制征地、保障農民尋求司法救濟的權利以及切實保障農民享有充分的知情權和參與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