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全面展示確保廉潔司法的生動實踐
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把改進司法作風作為“人民法官為人民”主題實踐活動的重要內容,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強司法作風建設。最高人民法院修訂了《法官職業道德基本準則》、《法官行為規范》,引導法官改進司法作風。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示范作用,宣傳學習“群眾信服的好法官”陳燕萍、“時代先鋒”全國優秀法官龍進品、勇斗歹徒光榮犧牲的全國模范司法警察鐘世鑫等先進典型。
最高人民法院繼續重點抓好全國中級、基層法院院長主題輪訓,指導各地高級人民法院做好人民法庭庭長輪訓,全國3622名中級、基層法院院長和8899名人民法庭庭長接受了集中輪訓,分別占應訓人員的98.8%和96.1%。
2010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在認真總結司法巡查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發布了《人民法院司法巡查工作暫行規定》,不僅正式確立了人民法院司法巡查制度,而且要求各高、中級人民法院都要對下開展巡查工作。一年來,最高人民法院先后派出了8個司法巡查組,對湖北、山西、北京、天津、寧夏、重慶、江西、貴州等8個高級人民法院開展了司法巡查。在最高人民法院的督促指導下,截至2010年底,已有26個高級人民法院、246個中級人民法院建立了司法巡查制度,共對1803個下級法院進行了司法巡查。
各地法院普遍采取查閱工作臺帳、走訪案件當事人、明察暗訪、民主測評、召開座談會等形式,堅持對違紀違法行為“零容忍”的態度,深入扎實開展司法作風檢查和專項整治活動。最高人民法院組織全國法院集中組織開展了以加強辦案安全防范、糾正違規執法為主要內容的專項督查活動。最高人民法院組成相關督查組,深入10個高級人民法院、22個中級人民法院、32個基層人民法院、24個人民法庭進行了實地督查。
在最高人民法院的積極推動下,地方各級人民法院普遍設立了廉政監察員,任命了專職廉政監察員4565名、兼職廉政監察員26044名。最高人民法院在審判、執行等部門新任命了7名專職廉政監察員,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專職廉政監察員達到14名。
四、全面展示司法改革取得的新進展
《年度報告(2010)》以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繼續貫徹中央關于深化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的部署,大力推進《人民法院第三個五年改革綱要(2009-2013)》的落實為背景,集中展示了在完善刑事證據制度、推進量刑規范化、加強“立案信訪窗口”建設、推進建立健全訴訟與非訴訟相銜接的矛盾糾紛解決機制、加強司法公開、完善經費保障體制、規范上下級法院審判業務關系、建立案例指導制度等方面所取得的新進展。
最高人民法院積極推動各級法院加強訴訟與非訴訟相銜接的矛盾糾紛解決機制建設,發揮人民調解組織、社會團體、律師、專家、仲裁機構的作用,通過在法院設立人民調解工作室等做法,引導當事人就地、就近選擇非訴方式解決糾紛。積極推動建立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相結合的“大調解”工作體系,加強三者之間在程序對接、效力確認、法律指導等方面的協調配合,共同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推進司法公開是2010年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重點之一,也是一大亮點。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國范圍內確定了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等100個法院為司法公開示范法院,同時發布《司法公開示范法院標準》,要求各示范法院嚴格按照示范標準,全方位地開展司法公開工作,在全國法院系統開展了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司法公開宣傳月活動,有效地宣傳和推進司法公開工作。各級人民法院認真落實《關于司法公開的六項規定》,進一步明確立案、庭審、執行、聽證、文書、審務六個方面必須公開的內容、程序和方法,不斷完善群眾旁聽庭審、裁判文書網上發布、訴訟檔案查詢、庭審活動錄音錄像等制度,為促進司法公開提供制度保障。進一步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拓寬參加審判活動的范圍,人民陪審員全年參與審判案件912177件,同比上升44.33%,有效發揮了人民群眾參與司法、監督司法的重要作用。
來源:中國網 編輯:鄧京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