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看點聚焦我國首部糧食法征求意見
給13億人的糧食安全立法——四大看點聚焦我國首部糧食法征求意見
糧食是關系國計民生的特殊商品和重要戰略物資。在醞釀多年后,我國首部糧食法征求意見稿21日面世并征求公眾意見。
向社會開放糧食收購儲存等領域,強調糧食質量安全保障,明確中央和地方糧食安全責任,收購、加工實施許可制……征求意見稿著眼我國糧食長遠發展,對糧食生產、流通、消費各環節作出規定,給13億中國人口的糧食安全帶來了法律的保障。
向社會開放:發掘市場機制的潛能
最近一個時期,國民經濟重大領域向社會資本開放成為一個熱點話題。民以食為天,事關民生之本的我國糧食領域向社會開放,首次成為糧食法的原則之一。
專家指出,我國一直以來對糧食實行以市場調節為主,政府儲備為輔的購銷制度,同時對糧食收購實行保護價政策。而發達市場經濟國家,利用市場機制的靈活性,自主企業的靈敏性,早已摸索出一條現代糧食安全之路。
為適應建立健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需要,鞏固糧食流通體制市場化改革的成果,確立市場機制在糧食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地位,征求意見稿規定,國家實行宏觀調控下市場調節糧食生產、流通、消費活動的管理體制,糧食收購、儲存、加工、運輸、批發、零售等領域對社會開放,各類市場主體履行同等義務,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糧食行業組織應當加強行業自律和服務,維護糧食市場秩序。
專家表示,這表明市場經濟的成熟以及我國對糧食安全的自信,也對做大做強國有企業提出緊迫要求。
從“量”到“質”:糧食安全無小事
隨著社會經濟不斷發展,生活質量的提高,人們對糧食的關注正在從“量”向“質”發展。
“糧食是重要的食品加工原料,與食品安全和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密切相關。”國務院法制辦有關負責人表示,為保護消費者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必須加強糧食生產、收購、儲存、加工、運輸、包裝、銷售、進出口等環節質量安全(含衛生)監管。
鑒于此,征求意見稿對完善糧食質量安全標準和糧食質量安全管理、糧食檢驗等方面作了規定,增加了糧食質量安全監測、抽查的規定和糧食干預性收購、處置制度,建立健全糧食質量追溯體系。
例如,征求意見稿要求糧食生產者應當科學合理使用化肥、農藥、農用薄膜等產品,鼓勵和支持糧食生產者改善糧食收獲、干燥和儲藏條件,保障糧食產后品質良好。
此外,征求意見稿在生產流通環節也制定了安全方面規定。要求從事糧食加工活動的經營者,不得使用發霉變質的原糧進行加工;不得使用農藥殘留、真菌毒素和重金屬等污染物超標的原糧進行加工;不得違反規定使用添加劑。不得使用被污染的運輸工具或者包裝材料運輸、包裝糧食,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