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公布2011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備案或審批結果
專業設置備案或審批結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部屬各高等學校:
根據《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和《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規定》等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學科發展與專業設置專家委員會的評議意見,在征得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公安部對設置醫學類、公安類專業意見的基礎上,經研究,現將2011年度高等學校專業設置備案或審批結果予以公布。
本次公布的高校新設置或調整的1850個本科專業(見附件1),可自2012年開始招生,其專業名稱、專業代碼、修業年限、學位授予門類等均以公布的內容為準;在備注中加有標注的非藝術類本科專業,可按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招生;不同意設置或調整的401個本科專業(見附件2),不得安排招生;需考察的6個醫學類本科專業(見附件3),待考察合格后方可安排招生;同意撤銷的32個本科專業(見附件4)的有關高校在校學生要按原培養方案培養至畢業,并保證教學質量。
望各部門(學校)充分利用高校現有的辦學條件,加強新增本科專業建設,合理控制招生規模,切實保證人才培養質量。
來源:教育部 編輯:許銀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