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點三:老年人財產等合法權益受到法律保護
近年來,子女、親屬非法騙取、盜取老年人財產,遺棄、虐待老年人的事件時常見諸媒體。
為更有力維護老年人各項權益,修訂草案新增規定,禁止對老年人實施家庭暴力。同時規定,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侵占、搶奪、轉移、隱匿或者損毀應當由老年人繼承或者接受贈予的財產。
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崔文星表示,修訂草案在老年人人身、財產保護等方面,強化了剛性約束。“虐待遺棄老年人,情節嚴重的可以作為犯罪處理。但實踐中多數情況可能不足以構成犯罪。如何對這些行為加以遏制,也應加以考慮。”
看點四:失能護理補貼和高齡津貼制度入法
修訂草案明確,國家逐步建立長期護理保障制度。鼓勵、引導商業保險公司開展長期護理保險業務。對生活長期不能自理、經濟困難的老年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其失能程度等情況給予護理補貼。
法律還規定,國家鼓勵地方建立80周歲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齡津貼制度。
相關調查顯示,全國城鄉部分失能和完全失能老年人約3300萬人。作為世界上失能老人人口最多的國家,我國面臨的照護服務壓力可想而知。
法律的修改無疑適應了形勢需要。養老問題專家杜鵬博士之前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逐步建立長期照護保險制度,是應對照護服務壓力的有效途徑。同時,應考慮給予失能老人護理津貼。
業內人士表示,修訂草案吸收地方實際做法,規定老齡津貼制度,有助于進一步保障高齡老人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