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點五:老年人享受社會服務受法律保護
我國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目前已邁出很大步伐。但仍存在缺乏統籌規劃、總量不足、投入不足、專業化程度不高、市場監管有待加強等問題。
針對上述問題,修訂草案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老年人口比例及分布情況,將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納入城鄉規劃,統籌安排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用地及所需物資。
在支持居家養老方面,法律明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采取措施,鼓勵、支持專業服務機構及其他組織和個人,為居住在家中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緊急救援、醫療護理、精神慰藉、心理咨詢等多種形式的服務。
針對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用地難”,修訂草案也作了特別規定。
看點六:國家推進老年宜居環境建設
為了給老年人日常生活和參與社會提供安全、便利、舒適的環境,修訂草案設立“宜居環境”專章,對國家推進老年宜居環境建設作了原則規定。
中國老齡科研中心副主任黨俊武介紹,近年來,我國開展了老年友好型城市和老年宜居社區創建活動,但總體上實踐還相對滯后。一些地方在城鄉規劃和建設中,已經出現了一些不便利老年人生活的硬件環境缺陷或者隱患。如很多城市六七層樓的居民樓房沒有電梯等,亟待通過法律加以規定和完善。
黨俊武表示,根據修訂草案,今后,政府在制定城鄉規劃時,要適應老齡化發展的需要,統籌考慮適宜老年人生活的各類設施建設,并建立和完善有關涉老工程建設標準體系。
來源:新華網 編輯: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