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原則
如有適合病人醫院享有優先權
此前有報道稱,衛生部“新規”的出臺將意味著獲取器官的醫院優先使用器官的權利將不復存在。但王海波表示,這種說法并不準確。據他介紹,此前我國的器官捐獻處于醫院內部自行分配的狀態。和以往相比,管理辦法并沒有完全取消器官獲取組織轄區內醫院的優先權。因為管理辦法將實行區域優先的原則,捐獻的器官首先分配給器官獲取組織所屬移植醫院的器官移植等待者,其次是省級行政區域內的其他移植醫院的器官移植等待者,最后才在全國范圍內所有移植醫院的器官移植等待者中進行分配。
但管理辦法也將鼓勵有條件的省級行政區域可取消器官獲取組織所屬移植醫院的優先權,實行省級行政區域內的統一器官共享。
“留在醫院用,前提是你有合適的病人,如果沒有就一定要共享出去,不能把器官浪費了。”王海波說,保留優先權實際上也是出于移植效果考慮,器官分配給所在醫院的病人,可以避免因為運送器官而產生的缺血性損傷,提升移植效果。
據介紹,目前有些城市打破醫院優先,實現了區域共享,但這需要具備運輸、協調等各方面綜合條件。
即使在同一家醫院,到底誰才是最需要器官的人也是一個問題。王海波對此表示,器官分配政策是一個綜合的評分體系,不同的器官移植供受者匹配需要考慮的因素不同,分配政策也不同。(見鏈接)
■鏈接
肝臟移植分配政策
1.區域優先原則;
2.兒童匹配優先原則;3.病情危重優先原則;4.血型匹配;
5.器官捐獻者及其直系親屬的優先權;
6.已登記自愿捐獻器官者的優先權;
7.等待順序優先原則。
腎臟移植分配政策1.區域優先原則;2.血型匹配;3.腎移植等待者評分系統。由等待時間得分、器官捐獻者及其直系親屬優先權、等待者致敏度、人類白細胞抗原配型匹配質量、兒童等待者優先權及已登記自愿捐獻器官者優先權組成。
□對話
不論富翁還是高官系統只登記患者病情
京華時報:分配系統試點以來取得了哪些效果?
王海波:從匹配質量到效率都有提升。比如效率問題,我們現在找到合適的等待者只需0.96秒,以前要很久。美國做過實驗,如果是打電話,一個一個打過去,最多會到30個小時,器官就浪費掉了。
京華時報:系統在分配的時候,操作系統的人知不知道獲取方的身份?
王海波:所有的病人都沒登記他的身價多少,是富翁還是高官,記錄的只是他的病情。所以說大家擔心統一分配會不會優先給當官的、有錢的,系統做不到這一點。另外每個人所有的操作都是有記錄的,我們有能力恢復任何一個分配,無論是誰來查詢,我們都可以回溯當時的分配情況,看看操作是不是合理。
京華時報:有沒有給分配操作人員私下“打招呼”的可能?
王海波:操作人員根本不知道“打招呼”涉及的等待者在系統里的狀態,他沒有這個權限。這個器官獲取組織看不到病人的情況,是隔離的,即使是分配完了,他連獲得者的名字都不知道。
京華時報:怎么確保數據匹配的時候不會出錯?
王海波:我們有很多的技術、流程上的設計來保證這一點。比如血型很重要,一旦搞錯會死人。我們就規定血型的輸入需要輸兩次,一個人輸完以后,必須由另外一個人重新再輸一遍,這兩個人必須是不同的人、不同的賬戶,兩次要在不同的時間檢測。這樣交叉來確定這個數據不會出錯。這也是我們為什么對使用者有一個很強的限定,如果出了錯,追蹤是誰出的錯,如果有違規,我們會知道是誰違規。
京華時報:如果捐贈器官所在的醫院沒有合適的病人就要把器官拿出來共享,這對醫院的積極性會不會有影響?
王海波:實際上在試點過程中,很多醫生很歡迎這個系統。因為當人來操作的時候,會有各種因素的干擾,有時候醫生本來不想這樣做,但是很難抵抗這個干預。另外試點醫院在規定的時間內必須完成一定數量的公民逝世后捐獻案例,如不能,將取消試點醫院的移植資質。因此這對醫院來說某種程度上促進了器官捐獻。
京華時報:我有一點不明白,比如器官所在的醫院有患者需要器官,但得分比較低,另外一家醫院得分高,這個情況是考慮本醫院優先還是運到另外一家醫院?或者其他的處理方式?
王海波:最好就是綜合性考慮,前提是有數據的,我們分析器官從一個城市到另外一個城市造成的影響,判斷出來一個人得多少分該共享,多少分不共享。超緊急的患者,可能生存時間很短了,這些患者我覺得是應該打破醫院優先權的,但是這種患者到底有多少,我們要等有數據之后,來看會出現什么情況,這個政策是由器官捐獻專家委員會和工作委員會來定的,可以提交討論它的可操作性到底是不是公平的,臨床會產生什么效果,政策一旦這么改了以后,我們可以用數學模型來模擬對患者療效的沖擊。你問的問題也是我們在思考的問題。我覺得應該對超緊急患者實施打破醫院優先,這會在系統使用一段時間,有了相關數據之后遞交給專家委員會討論。
京華時報:病情重也優先于匹配度嗎?比如一個人病危,但是匹配度并沒有另外一個人高,器官會給誰?
王海波:病情和匹配度相互之間涉及復雜的風險和效益的平衡和計算,是一個復雜的醫學問題。要決定哪種對患者是利大于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