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內反應
協會決定開除會員農夫山泉
自4月10日以來,本報連續報道農夫山泉執行的產品標準為浙江省標準DB33/383-2005,比對可知,農夫山泉執行的這一標準在有害物質砷、鎘的限量方面,均寬松于國標《生活飲用水標準》和《瓶(桶)裝飲用水衛生標準》,其中砷指標限量甚至放寬到5倍。
昨天,中國民族衛生協會健康飲水專業委員會秘書長馬錦亞表示,國內權威飲用水專家聯名反對地方標準低于國家標準。健康飲水專委會也專門向衛生部有關部門人員咨詢,回復指出,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指標不完全適用于瓶裝飲用水,比如自來水中投加氯,要求余氯殘留量,而瓶裝飲用水中就不加氯,沒有余氯指標限定。但限量指標(如砷、鎘等)各類標準都不能低于國家飲用水標準。
昨晚,馬錦亞告訴記者,農夫山泉作為中國民族衛生協會健康飲水專業委員會的會員,在媒體曝光出其瓶裝天然飲用水標準問題后,協會曾經通過郵件、電話等多種渠道與其進行溝通,希望農夫山泉能正確認識自己的問題,給公眾一個積極的認錯態度,但是農夫山泉方面稱自己在國內就是最權威的水研究專家,不需要協會的指點,“態度十分傲慢”。甚至,馬錦亞本人還給農夫山泉董事長鐘睒睒本人發了郵件和短信,規勸其認識到執行的水標準存在問題并能及時改正,但至今對方不予理睬。
相反,農夫山泉不僅沒有正視自己的問題,還在網上公開指責該協會是“莫名其妙的協會”“信口雌黃”。因此,協會作出決定,將農夫山泉從協會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