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飲用水標準混亂
國家標準梳理
生產用水也須符合國標
農夫“標準門”事件暴露出目前的飲用水標準混亂現象,4月24日,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在其官方網站上發文,對飲用水的相關國家標準進行了梳理,稱目前的國家標準基本涵蓋了所有的包裝飲用水。
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在該文中指出,我國飲用水包括生活飲用水和包裝飲用水。其中,生活飲用水指供居民生活的飲水和生活用水,應符合GB5749《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即所謂的自來水標準)的規定。此外,按照《食品安全法》規定,食品生產經營用水也應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包裝飲用水有四項國標
由于包裝飲用水加工、運輸、儲存與生活飲用水不同,因此其執行標準不同于《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明確,目前包裝飲用水的國家標準有4項,分別是GB8537《飲用天然礦泉水》、GB17323《瓶裝飲用純凈水》、GB17324《瓶(桶)裝飲用純凈水衛生標準》和GB19298《瓶(桶)裝飲用水衛生標準》。以上國家標準的衛生安全要求基本涵蓋所有包裝飲用水。
目前標準亂象
質量標準衛生標準并存
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表示,我國目前存在食品質量標準與食品衛生(安全)標準并存的局面。我國包裝飲用水標準都是在《食品安全法》頒布實施前制定的,涉及國家標準、地方標準,既有食品質量標準,也有食品衛生標準。如GB8537規定了飲用天然礦泉水的質量和衛生要求;而GB17323規定了瓶裝飲用純凈水的質量要求。
國內同時存在四類標準
在2009年7月29日,國家質檢總局信息中心和中國經濟網合辦的“中經在線訪談”中,國家標準委副主任孫曉康解釋稱,我國的標準在原則上分四個類型:一類是國家標準,就是由國家標準委組織制定修訂和頒布的國家標準;一類是行業標準,主要由國務院的有關部委組織制定,在一個行業領域里指導加工生產的行業標準;還有一類屬于地方標準;再一類是企業標準。
孫曉康解釋稱,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企業標準都有不同的編號。比如說國家標準編號是GB;地方標準為DB。
國標與地標有交叉矛盾
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表示,目前各地對除天然礦泉水和飲用純凈水之外的其他包裝飲用水類制定了部分地方標準。如浙江省地方標準《瓶裝飲用天然水》(DB33/383-2005)、廣東省地方標準《瓶裝飲用天然凈水》(DB44/116-2000)、重慶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瓶(桶)裝飲用天然泉水》(DBS50006-2011)、廣東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飲用天然山泉水》(DBS44/001-2011)等。
而《京華時報》之前報道稱,在國家已經有相關水標準后,農夫山泉仍然執行的是浙江省的地方標準,且部分指標低于相應國家標準。
京華時報記者李斌 張然 胡笑紅
(京華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