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鐵路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中國機構編制網今日公布了有關國家鐵路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的有關規定,取消了鐵路基建大中型項目工程施工、監理、物資采購評標結果審批等15項職責,同時加強了鐵路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六項職責。國家鐵路局設7個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為130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總工程師、安全總監各1名,司局領導職數23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
以下為規定全文:
根據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和《國務院關于部委管理的國家局設置的通知》(國發〔2013〕15號),設立國家鐵路局(副部級),為交通運輸部管理的國家局。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中國機構編制網今日公布了有關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設17個內設機構,總局機關行政編制為34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
以下為規定全文:
根據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和《國務院關于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2013〕14號),設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正部級),為國務院直屬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