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偵查查明,2012年12月,乾利垃圾能源科技開發有限公司劉某雇用運輸車主李某,將該公司提煉赤泥(鋁土礦被提煉氧化鋁后剩余的廢渣,具有一定的放射性)后的2萬余噸紅色渣土,分400余車運輸至淄博市某公司填埋平整工程。經環保部門對填埋平整工程內的紅色積水取樣檢測,總砷濃度超標6.38倍,確定為有毒物質。另查明,劉某還將部分紅色渣土運往當地的一些窯廠、磚廠。
公安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公安機關將充分運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嚴格依法履行職責,始終保持對環境污染犯罪的嚴打高壓態勢。對環境污染犯罪,發現一起、堅決查處一起,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健康財產安全。(實習生尹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