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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副總工程師張曙光涉嫌受賄一案10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開庭審理。今天的庭審持續(xù)6個多小時,張曙光在法庭上說得最多的是:“沒有要求,認罪伏法?!睂z方指控的受賄13筆、共獲贓款折合人民幣4755余萬元的犯罪事實,張曙光當(dāng)庭認罪。在最后陳述中,張曙光聲稱:“情系高鐵,生死難棄,要認清罪過、改造自己、重新做人?!?/p>
今天上午9時35分,張曙光身著黑色夾克衫,頭發(fā)花白、后背微駝、面容憔悴地出現(xiàn)在庭審現(xiàn)場,他聲音洪亮、語言表達力強、邏輯思維清晰。
起訴書顯示,現(xiàn)年57歲的張曙光涉案時間跨度從2000年至2011年,11年時間里,共涉及13起受賄指控,其中最低的一筆受賄額為人民幣3萬元和1萬美元,共折合人民幣10萬余元;最高的一筆受賄金額高達人民幣1850萬元,行賄方多是民營企業(yè)。
今天審理的第一起犯罪事實是,張曙光多次收取廣州中車鐵路機車車輛銷售租賃公司、廣州中車軌道交通裝備公司法定代表人楊建宇給予款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050萬余元。
張曙光表示,楊建宇請求為藍箭列車解決出路,“我十分清楚藍箭的技術(shù)水平,劉志軍批準(zhǔn)使用藍箭,我在整個事件中只是順?biāo)浦?,沒有推波助瀾?!?/p>
張曙光向企業(yè)老板伸手要的第一筆錢是為了參評中國工程院院士。他稱,為了工程院院士,2007年他向今創(chuàng)集團總裁戈建鳴索取200萬元,在申報院士失敗后,他又先后兩次向戈索要錢款,共計800萬元。
張曙光最大的一筆受賄金額為1850萬元。檢方指控,他在2年時間先后三次收受武漢正遠鐵路電氣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建新給予錢款共計人民幣1850萬元。張曙光當(dāng)庭表示,有800多萬元用于雙方子女購置房產(chǎn);為了申請院士,王建新分兩次無私提供贊助1000萬元。
張曙光希望法官對其從輕量刑,因為他沒有因一些企業(yè)的(請托)而做出損壞國家利益、損害高鐵利益的事情;在國際技術(shù)引進談判中,外方提出技術(shù)轉(zhuǎn)讓費1億元,但是通過他出面談判,2000萬元拿下該項技術(shù)轉(zhuǎn)讓,為國家節(jié)約了資金。
今天的庭審持續(xù)了6個多小時,張曙光在法庭上說得最多的是:“沒有要求,認罪伏法。”
張曙光2011年2月被雙規(guī),2012年4月因受賄罪被警方刑拘,同年12月底檢方對其進行起訴。因案情復(fù)雜,三次延長審查期限、補充偵查二次。
張曙光做最后陳述時說:“我48歲那年,國家將高鐵技術(shù)創(chuàng)新放在我的肩上,參與國家的高鐵事業(yè),此生無悔。但是我沒有善始善終,我犯罪、我內(nèi)疚、我自責(zé)。今后我的生存條件會非常艱苦,但我情系高鐵,生死難棄,要認清罪過、改造自己、重新做人,利用可能的條件繼續(xù)為高鐵做一點事情,讓我的余生有意義?!?/p>
法官最后宣布,合議庭將對此案進行評議,判決結(jié)果擇日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