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任南陽、開封兩地組織部部長的八年,是我人生中最不開心的八年,而且愈到后期我自己愈矛盾、愈糾結、愈苦悶、愈煩躁。那段日子里,我沒有了爽朗的笑聲,額頭上刻滿了橫列的皺紋,我的話愈來愈少,脾氣也愈來愈大……直到被“雙規”那一刻起,我才真正解脫了。
這一切,都源于隨著職位的高升,自己喪失了對黨紀國法的敬畏,在頭腦中沒有繃緊廉政這根弦,真正是咎由自取!我的經歷,不正印證了“玩火者必自焚,伸手者必被捉”的道理嗎?希望黨員領導干部以我的經歷為鑒,在頭腦中繃緊廉潔自律這根弦,做到“常在河邊走,就是不濕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