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新聞辦公室22日發表了《西藏的發展與進步》白皮書。全文如下:
西藏的發展與進步
(2013年10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
目 錄
前 言
一、西藏發展進步是歷史的必然
二、經濟發展與民生改善
三、政治進步與人民當家作主
四、文化保護和宗教信仰自由
五、社會變遷與各項事業的發展
六、環境保護與生態文明建設
結束語
前 言
西藏,位于青藏高原南半部,地處中國的西南邊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自治區。
西藏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一部分。20世紀50年代之前,西藏處于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統治之下,神權至上,官家、貴族、寺院三位一體,牢牢控制著西藏的資源和財富,人民災難深重,毫無自由可言。那時的西藏社會如同歐洲中世紀一樣黑暗、落后。
西藏步入現代文明始于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建立。歷經和平解放、民主改革、自治區成立、改革開放等重要歷史發展階段,西藏走上了與全國一道快速發展的軌道。經過半個多世紀的發展,今天的西藏與20世紀50年代以前相比有著天壤之別。西藏人民獲得了自由、平等和尊嚴,充分享受著現代文明成果,正為建設團結、民主、富裕、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新西藏而團結奮斗。
西藏的發展與進步,符合人類社會發展規律,符合西藏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是中國全面發展進步的必然結果。西藏的發展與進步,是人類社會追求正義與幸福的進取精神和創造能力的勝利,是歷史的必然。
一、西藏發展進步是歷史的必然
當代西藏的發展進步,內生于自身特殊的社會歷史邏輯,植根于中國國家的發展進步邁向,并與世界現代文明發展相適應。1959年之前,西藏的社會形態是典型的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度,西藏的發展進步正是在封建農奴制的廢墟上發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