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問
1 已售小產權房
如何處置
目前,有很多小產權房都已成規模,并已有不少居民入住。從已有的針對小產權房的清理方案看,主要針對在建在售小產權房,而對于已售小產權房并沒有很好的方案。
楊遴杰表示,理論上看,對已出售項目的解決方案,無非三種可能。一是全部認定非法,全面拆除。這樣做社會風險太大。二是存量全部合法轉正,嚴控新增產生。這無疑會鼓勵更猛的建設熱潮。三是對存量采取一定原則區別對待,部分轉正,部分拆除。關鍵是如何確定這個原則,處理不好,前兩個方案的負面效果會集中在這個方案中體現出來。
2 公眾為何會誤讀政策
楊遴杰表示,大面積的已建已售小產權房的存在,使得一律拆除的社會成本太高。高房價刺激更多小產權房新增面積出現,也要求政府不能久拖不決。小產權房因能滿足中低收入階層的住房權利,天然占有道義優勢,轉正很容易獲得多方支持。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在符合規劃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實行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
相關專家指出,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是指村組織將集體建設用地租賃、轉讓給企業、個人使用。這些建設用地多數已經成為廠房、倉庫、商業市場等。社科院農村經濟研究所研究員黨國英曾指出,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明確的范圍是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實際上是把宅基地剔除在外。
中原地產市場研究部總監張大偉分析認為,三中全會決定中提出的提高農村土地價值,更多是針對農村的集體用地,已經蓋成小產權房的土地已經違規利用,不會有轉正的可能性。
3 買小產權房有何后果
國土部、住建部昨天下發的通知中稱,建設、銷售和購買“小產權房”均不受法律保護。北京市國土局也曾多次提醒公眾不要租售小產權房。
不過有專家表示,購買小產權房的人,已經明知購房行為不受法律保護,但仍會受高價利益驅使去購買。至于購買會產生什么樣的后果,目前還無法預知,主要看管理部門最終如何清理小產權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