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軌制并軌
均衡負擔保障權益
胡曉義還表示,養老金雙軌制造成同類人員的待遇差別拉大,已到了“并軌”新時期。他表示,養老金雙軌制造成同類人員的待遇差別拉大,必須要逐步解決這個問題,否則會加大社會分配的不公,也會引起諸多的社會矛盾。機關事業單位、
企業之間相互的人員交流會越來越多,養老金制度不同將會阻礙人員的流動。
胡曉義稱,改革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金保險制度,實行基金社會統籌,也有利于均衡各單位的負擔,保障全社會各單位人員的養老權益。
□專家觀點
女職工或先實施延退
昨天,記者就相關問題采訪了中央財經大學保險學院郝演蘇院長和首都經貿大學勞動經濟學院王晶教授。兩人對延遲退休對象進行了分析并闡述觀點。
誰率先延退?
女性職工
對于胡曉義提出以“一年提高幾個月”的方式步步推進,郝演蘇基本表示支持。郝演蘇認為,延遲退休的政策必須循序漸進,初期延長的時間要特別注意短一些。
郝演蘇分析,現在女性退休年齡要早于男性,根據胡曉義的表態,預計下一步我國延遲退休的第一步棋,將會落到女性群體中。他分析,由于養老金雙軌制還未實現并軌,而且全面實現并軌需要較長時間,預計在此之
前延遲退休政策可能已經開始實施,因此女性企業職工先延遲退休的可能性更大。
目前社會上有觀念認為,延遲退休后個人多繳的保險費不如自己去理財,因為要通過領養老金回本會比較難。郝演蘇提出,所謂的回本觀念并不正確。因為除了個人繳費,每人的養老金還有一大部分來源于單位繳費和財政補貼。放棄個人繳費,就等于也放棄了單位繳費和財政補貼的部分。
誰不宜延退?
傷病人員
王晶提出,應將延遲退休與彈性退休的做法相結合。她介紹,體力勞動者普遍參加工作早,工作年限通常會長于腦力勞動者。部分人的工作環境不好,勞動強度又大,傷病也多,強制這些人群統一延遲退休,是不完善的做法。她建議可以吸取一些國際做法,例如設置一個35年至40年的基本工齡要求,如果
一些體力勞動者或者一些確有傷病的人員已經達到這個工作年限,已無法繼續工作,或者工作也是低效率的,就應該允許其彈性提前退休。這些人群退休后應可拿到一個不低于當地最低養老金水平的基本退休金或者平均退休金。隨后,其還可以繼續享受國家每年提高養老金水平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