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來講,農民、個體戶等自營業主只加入國民年金,每月繳納定額養老保險。加入厚生年金的企業員工與加入共濟年金的公務員,則每月按照固定的比例從工資中扣取養老保險費用,工作單位與個人折半負擔。
此外,個別大企業還有自己的企業年金,退休金制度則為三層構造。
《日本經濟新聞》稱,共濟年金與厚生年金相比,繳費比例低而領取的退休金高。2012年4月13日,日本政府內閣會議通過了一項法案,將厚生年金與共濟年金一元化。
根據該法案,日本將分階段提高共濟年金的保險繳納比例。在2018年,公務員與企業員工實現養老金相同比例繳費,私立學校教職員在2027年實現。
一般來說,日本公務員工資要比大企業員工少,但比中小企業員工要高。記者咨詢多位已退休的公務員和企業員工后得知:公務員養老待遇比一般中小企業員工要好,但沒有大企業員工好。日本公務員養老費用,由個人繳納的保險金和國家財政兩方面承擔。
退休之后,日本公務員與企業員工,所拿退休金約為工作時工資的一半。(記者 劉軍國)
香港
制度相同待遇高
香港公務員目前存在兩種養老制度,退休金制度和“強制性公積金”(簡稱“強積金”)制度。二者的區別在于,2000年之前入職的享受退休金制度,之后入職的則使用強積金制度。
由于香港在2000年以前沒有統一的養老金制度,公務員獨享的退休金計劃在當時便成為特殊的“福利”。該計劃又稱為長俸制,只要公務員能夠稱職、清廉地工作,那么他退休時就可以一次性領取數額不菲的退休金,而且以后每月繼續領取相當于退休前工資60%至80%的退休金。
然而,長俸退休金制度給香港財政造成很大負擔。為減輕負擔,香港特區政府2003年開始推行公務員公積金計劃,廢除公務員退休金制度,由社會通用的強積金制度替而代之。
新計劃規定,2000年6月份或之后入職的公務員,均按照強積金制度受聘。強積金計劃的運營模式是商業運營,由第三方基金公司運營,政府負責監管。
具體來說,強積金是雇主和雇員按月各自繳納月薪的5%。這些錢在個人名下,交由第三方基金公司打理。雇員到退休年齡后,可以一次性支取所有的退休金和收益。
而公務員強積金計劃中,雇員的月供比例維持5%,而雇主、即政府的月供比例則按照公務員的工齡從5%至25%不等,比一般商業機構的強積金計劃還是要更好一些。公務員服務政府30年或以上的,就可以享受政府月供25%的供款率。按一個員工25歲入職、60歲退休,他退休時可獲得的退休金將相當于最后月薪的80倍。(記者李永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