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中新社發 韋亮 攝
今起,《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正式實施。這一被外界視作“史上最嚴”的治霾新規,不僅劃定了處罰上不封頂的“紅線”,更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寫入其中,可謂“嚴”字當頭。
新規“嚴”字當頭 屢教不改者罰不封頂
近年來,霧霾天氣頻發,已成首都“心肺之患”,同時也成為環境治理的頭號難題。為此,官方相繼啟動一系列治霾行動。
今起實施的新版條例,共計8章130條,主要從共同防治、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固定污染源污染防治、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污染防治、揚塵污染防治及法律責任等方面作出規定。
觀察這份長達萬余字的文件,可謂“嚴”字當頭。記者注意到,與2000年開始實施的《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辦法》相比,新版條例在法律責任方面更加嚴格。
“原實施辦法的罰則事項共計10條,但新版條例有40條44個條款?!北本┦协h境監察總隊總隊長仲崇磊談道。
仲崇磊介紹,新版條例針對違法總量控制、排污許可證、能源和產業結構調整、機動車、揚塵等方面增加了法律責任。
值得注意的是,在追究法律責任方面,新版條例增加了對同一單位2次以上違法行為施行加倍處罰的條款,對屢教不改者的處罰上不封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