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記者從省人社廳獲悉,根據國家部署,我省將對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單進行寄送,于每一業務年度結束后3個月內,將參保人員個人權益記錄單以郵寄方式送達本人,未成年人的個人權益記錄單寄送監護人。
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包括多項內容,比如,參保人員及其用人單位社會保險登記信息;參保人員及其用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費、獲得相關補貼的信息;參保人員享受社會保險待遇資格及領取待遇的信息;參保人員繳費年限和個人賬戶信息等。
具體而言,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單將記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信息,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醫療保險信息。其中,城鎮職工醫保繳費、報銷等信息,月養老金水平、當年調待金額等信息,城鄉居民醫療、養老保險個人繳費金額、政府補貼金額等信息,都將看得明明白白。
來源:山西晚報 編輯:許銀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