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因為很多市民混淆了“城鄉居民”和“城鎮職工”兩類醫保參保人群,才有了這次關于“門檻費”的誤會。
按照日前市政府發布的《關于完善我市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若干意見》,今年1月1日起,天津市將城鄉居民醫保的門檻費由800元下調至600元,并提供了報銷比例。城鎮職工的醫保待遇目前沒有任何變化。
據介紹,城鄉居民在一級醫院和社區醫療機構發生的門(急)診醫療費用,報銷的起付標準由800元調整為600元,從而降低了城鄉居民醫保參保患者負擔。最高支付限額仍為3000元不變,按照繳費檔次的高低,分別報銷40%、35%和30%比例不變。
此外,從市勞動保障電話咨詢服務中心了解到,還有許多參保人員來電咨詢,擔心去年醫保個人賬戶注資沒有全部使用完,今年是否可以繼續使用賬戶余額。
對此,市人社局表示,依據《關于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從2010年1月份開始,新計入個人賬戶的資金專項用于支付應由個人負擔的住院(門診特殊病)、急診留觀、家庭病床和門急診就醫的醫療費用,以及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藥品的費用。為此,個人賬戶資金由注資改為記賬式管理。如果當年個人賬戶中的金額沒有使用完,結余資金可以在以后年度繼續使用。
來源:天津網 編輯:孫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