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天(6.26日)從天津機場獲悉,7月1日,《天津市民用機場凈空及安全管理規定》將正式實施。這個規定主要圍繞民用機場凈空及安全保護進行規范,內容涵蓋凈空保護區管理、建設項目規劃、飛行障礙燈設置、噪聲管理、電磁環境保護以及應急救援等等。
《規定》內容宏觀至機場周邊建設規劃,微觀到鳥獸進入飛行區內的驅離與捕殺,共計29條。明確凈空保護區域的范圍由天津市人民政府與民用航空管理部門共同劃定;電磁環境保護區域由天津市無線電管理部門會同民用航空管理部門、天津市規劃部門共同確定,并向社會公布;凈空保護區域內建設工程高度限制標準及其他與航空安全相關的具體控制要求,由民用航空管理部門會同天津市規劃部門落實;凈空保護區域外高度超過150米建設項目的規劃建設,應當征求民用航空管理部門的意見。此外,還針對升放孔明燈、燃放煙花、放飛信鴿等凈空區域內禁止從事的活動,明確予以限制和規定,以確保民用航空飛行安全。
近年來,隨著天津市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及濱海新區進一步開發開放,到天津投資、觀光的客流不斷加大,機場在帶動經濟快速發展、營造良好投資發展環境方面,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隨著第二航站樓和第二跑道的建設,天津濱海國際機場業務規模和場區規模不斷擴大,機場周邊航空安全環境的建設和保護越來越重要。
為此自2007年開始,天津市政府就組織民航管理部門、天津濱海國際機場等各單位開展了地方立法的調研和準備工作。通過幾年的不懈努力,《天津市民用機場凈空及安全管理規定》于今年5月16日經市政府第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并將于7月1日正式施行。
《天津市民用機場凈空及安全管理規定》的頒布實施,在有效提高機場安全服務質量、促進航空事業和臨空經濟發展、助力區域經濟騰飛等諸多方面,將產生積極意義和深遠影響。
實習編輯:段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