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有關部門負責管理,并對違規行為進行處罰,而市級交通主管部門主要負責指導、監督和檢查……針對機場、火車站、客運站的出租車營運秩序管理的“老大難”問題,烏魯木齊市交通運輸局官網7月15日發布公告,擬下放機場、火車站、客運站“出租車營運秩序的管理”等7項交通管理權限到屬地轄區各區縣,以進一步加大執法、管理力度。
“讓屬地承擔上述區域出租車營運秩序的具體管理、處罰等事務,是希望發揮屬地地域優勢,在目前基礎上加大執法力度,畢竟只靠統管辦一個部門的執法力量還不夠。”7月16日,烏魯木齊市交通運輸局法規處工作人員在電話里解釋說,依據權限下放屬地管理原則,國際機場出租車營運秩序管理將交由高新區(新市區);火車站交由沙區;客運站則分別劃入所屬區縣。
事實上,機場、火車站等重點區域出租車營運秩序,每年都會經歷由統管辦單獨或聯合多部門進行的數輪整治行動。處罰力度從寫違規檢查、兩年不得從事城市客運行業營運,再到今年正在執行的“最嚴厲”整治行動——違規從業終身禁開出租。但無論是2012年3個月500多名出租車司機寫檢查,還是今年7月初兩名出租車司機在火車站因拒載被終身禁開出租車,都是統管辦投入大量執法人力明察暗訪的結果。
“執法人員在場,秩序井然;執法人員一不在,抱有僥幸心態違規的司機就冒出來了。”烏魯木齊市統管辦法制科副科長陳健說,如統管辦在機場T2、T3航站樓和火車站各有兩名駐點工作人員,火車站有時從早上6點就開始值勤,機場最晚也是早10點開始,都要堅持到次日清晨五六點,所有線路和航班結束才能收隊。
陳健說,除常駐人員外,稽查隊其他隊員的精力又投在整治行動上。“若管理權限下放各區縣,我們指導、監督和檢查,就能騰出更多的精力去細化和加強出租車、公交車的日常管理,更好地規范客運市場。”
此次權限下放事宜在公告發出后,方案仍在確定程序中,預計8、9月才會正式實施。
而擬接管部門大多未接到相關的正式通知。高新區(新市區)建設局(交通局)局長唐軍說:“目前沒聽說要接管機場出租車秩序管理。若管理權限真的下放,機構和編制首先是個問題,這種常態化的工作不能臨時抽調其他崗位的人來管,不具備執法資格的人員也管不了。目前局里也沒有相應的機構和編制涉及城市交通管理。”
權限下放是否會出現水土不服?烏魯木齊市交通運輸局也有經驗與教訓,去年該局曾下放過兩三項管理權限給屬地區縣,但由于接管部門管理出現問題,最終效果差強人意。
正由于此,“對于今年下放權限的問題,我們正在做細化方案,由誰接管、怎么接管、作為責任主體的市級交通主管部門怎么監管,都要考慮。方案確定后還要對接管部門的人員進行培訓,再通過最終論證,才會辦理委托手續。”烏魯木齊市交通運輸局法規處工作人員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