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網訊(記者楊若莎通訊員張樹軍報道)2014年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巡視工作的蛻變之年。一個個新變化撲面而來,讓人應接不暇:自治區黨委“五人小組”聽取巡視綜合情況匯報機制形成;一整套關于巡視工作的規章制度“新鮮出爐”;巡視反饋開門見山,劍指問題,不遮不掩……
自年初以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堅決貫徹落實中央對巡視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認真履行主體責任,堅持用改革的思路和措施推進巡視工作,充分發揮巡視的“利劍”作用,以新思路、新方法推進巡視工作取得新成效。
新機制 新規則
2014年7月26日,張春賢、努爾白克力、韓勇、宋愛榮和馬學軍等自治區黨委“五人小組”聽取了自治區黨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加強自治區巡視工作及中央第六巡視組反饋巡視工作相關問題的整改意見報告、關于中央第六巡視組轉交的反映領導干部有關問題線索和信訪件的初步處理情況報告、關于自治區黨委今年第一輪巡視總體情況的報告。
自治區黨委“五人小組”聽取巡視綜合情況匯報機制進一步強化了自治區黨委對巡視工作的領導。“五人小組”由自治區黨委書記、自治區政府主席、自治區黨委副書記、自治區紀委書記、自治區黨委組織部部長組成。而在此之前,新疆已經調整優化了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直接對自治區黨委負責,組長由自治區黨委常委、紀委書記宋愛榮擔任,副組長由自治區黨委組織部部長、自治區紀委副書記擔任,成員由紀委、組織部有關同志組成。自治區黨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作為黨委工作部門,設在自治區紀委。如今,凡是自治區黨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召開會議,一律由自治區黨委辦公廳發通知、出紀要,這也充分體現了自治區黨委對巡視工作更進一步的重視和領導。
全新的工作機制也帶動巡視工作規則的創新。自年初以來,自治區黨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先后制定出臺了《自治區黨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工作規則》《關于巡視發現自治區管理干部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線索移交的暫行規定》《關于巡視期間對落實“兩個責任”進行監督檢查的實施辦法(試行)》《關于加強和改進巡視工作的實施意見》等13個規范性文件,初步形成一套切合實際、行之有效的巡視工作制度框架和體系。
今年5月開展的自治區首輪巡視中,工作規則較以往出現了新變化。年初由自治區黨委巡視辦公室提出年度巡視工作安排意見,經由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審議后,報自治區黨委常委會審定下發執行。每輪巡視工作結束后,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聽取匯報,對重要線索和突出問題提出具體處理意見,形成會議紀要;巡視辦根據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要求,匯總各巡視組匯報情況形成綜合報告,由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向自治區黨委“五人小組”作專題匯報。各巡視組的反饋意見經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后,3天內向被巡視單位反饋并按要求移交相關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