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青河縣漁政管理站執法人員,繼續加大禁漁期執法和保護魚類宣傳,確保該縣魚類在繁殖季節的順利繁殖。
據悉,青河縣把每年的4月1日至6月30日確定為禁漁期,禁止任何人員進入各河流一帶進行捕魚。同時,該縣漁政管理站執法人員在禁漁期間,加大執法力度和宣傳教育工作,進一步保護該縣漁業資源。今年,該縣圍繞禁漁期“河中無網具、市場無河魚”的總體目標,采取正規的巡查和不定期的暗訪,深入一線開展宣傳,嚴厲打擊違法行為,保護青河漁業資源。
5月16日,正是該縣禁漁執法關健時刻,漁政管理站接到群眾舉報,在該縣阿尕什敖包鄉克孜賽水庫,發現有兩名當地閑散人員在水庫上游下網捕魚。目前,該縣漁政站已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條文,對這兩名捕魚人員進行了處罰,這有力的震懾了非法捕魚的行為。 同時,青河縣漁政管理站加大了宣傳力度,開展了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在縣城及各鄉(鎮)人群集中的繁華地段懸掛宣傳橫幅,并張貼標語和散發傳單,進行廣泛宣傳,并采取送法下鄉、巡回宣傳、以案釋法等有效形式進行宣傳。截止目前,共散發宣傳單1000余份,懸掛橫幅2條,貼臨時性標語50多條,出動宣傳車18車次。
青河縣漁政管理站通過加大對各個餐飲、農產品市場的檢查力度,并通過一系列宣傳教育活動,使禁漁期制度家喻戶曉,使廣大群眾充分認識到實行禁漁期制度的目的和意義。進一步擴大了漁政影響力,為禁漁工作營造了良好的社會氛圍。(特約記者 楊彪 通訊員 肖富元 納英塔)
實習編輯:牟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