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八一12月15日電(記者 麥正偉索朗群培)日前,記者從有關部門獲悉,今年以來,林芝地區緊緊圍繞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全國生態文明建設先行示范區各項工作任務,健全城鄉環境綜合治理“三個機制”,不斷把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引向深入并取得顯著成效。
健全城鄉環境綜合治理資金保障機制。今年以來,林芝縣投入專項治理資金182萬元,組織人力2210多次,動用推土機、翻斗車、拖拉機440臺次,清理垃圾死角200余處,清運各類垃圾69噸;米林縣與工布江達縣分別投入資金372萬元、225萬元購置了一批壓縮式垃圾車;波密縣投入資金400余萬元,完善鄉(鎮)污水收集處理系統,增加和更換縣城垃圾桶139個,新設廣告粘貼欄7處,完善道路標識標線300米,發放環衛工人以獎代補資金11.9萬元。
健全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督查問責機制。林芝地區城鄉環境綜合治理辦公室建立了“一天一簡報,一周一通報,一月一評比”的考評制度。地區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督查組狠抓責任落實,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出動檢查人員200余人次,車輛50余臺次,下達情況通報4份。各部門針對工地、旅游景區、農貿市場等場所,積極開展專項執法活動,出動檢查人員1000余人次。
健全城鄉環境綜合治理長效管理機制。八一鎮逐步建立了環衛保潔“政府主導、財政補貼、有償服務、市場運作”的垃圾收集處理市場化運作機制;林芝縣啟動“每周五大清掃活動”;米林縣建立“星級標準評分”制度,環境綜合整治工作與年底綜合考評掛鉤,嚴格考核獎懲;工布江達縣設立29.3萬元環境綜合整治專項經費;波密縣將城鄉環境綜合治理與“波密縣環境日”有機結合;察隅縣把開展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與創建文明城市相結合,做到統一規劃,同步安排,相互促動,共同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