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警方推出微信服務等十九項服務民眾措施
推出省內駕駛人異地考試
對符合機動車駕駛人約考條件但兩個月內本地無法安排考試的,允許申請人選擇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其他州、市考場,參加科目二或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
積極維護企業經營安全
堅持“親企、幫企、安企、便企”工作理念,積極開展警企協作,根據工作需要與企業建立“警務聯絡官”制度,開通警企聯絡方式和服務平臺,及時為企業提供法律咨詢、安全預警、風險防控等指導服務,加大對涉及企業生產經營發展的重大經濟犯罪案件的偵辦力度,進一步保護企業知識產權,維護企業生產經營秩序,保障服務企業發展。
開通12110短信報警服務
2014年4月1日起,在全省范圍內提供移動、電信手機用戶12110短信報警求助服務,方便有聽力和語言障礙人士、不方便使用電話語音報警的人員報警、求助或投訴。
加大警務公開力度
全省公安機關所有執法服務窗口全面落實首問首辦責任制、一次性告知制,依法公開執法依據、申請條件、辦理程序、收費標準、辦結期限、咨詢電話、便民舉措等信息,在“云南警方”網站上公布省公安廳警務督察部門24小時投訴舉報電話,主動接受群眾對執法服務工作的監督評議。(記者李映青 薛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