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一則新聞引起了關注――杭州市出臺《杭州市人才專項用房建設三年行動計劃》,計劃在未來3年內,安排土地1500畝,建設人才專項用房150萬平方米。人才專項用房實行政府定價,由市物價部門根據項目開發成本核定銷售價格,原則上不超過同類地段新建商品住房市場價格的50%。為什么把補貼發給“不差錢”的高端人才?一時間,引來一片質疑。
“政府是不是借公共資源發"富福利"?”“小心"人才房"變成"官才房"!”針對這些擔心,杭州市紀委秘書長陳建華說:“從之前杭州已經實施的"人才房"政策執行情況來看,還沒有發現權力尋租的現象。”早在2007年,杭州已經開始實行“人才房”優惠政策,至今還沒有發現盜領、冒領的現象。“如果發現有人借此次新政策以權謀私,紀委將在第一時間介入調查。”
據了解,人才專項用房具體劃分為“有突出貢獻人才專項住房”、“中小學校教師專項住房”、“大企業大集團人才專項住房”等6個大類。每個大類的住房條件和優惠政策都略有不同,但只要符合申購條件都能夠享受“同類地段商品房價格一半左右”的優待。
“大企業大集團的人才確實在此次政策優惠之列,但是對于這一類人,申購規定中包括現市區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于48平方米等限制性條件,一般企業主或高管是不會符合這樣條件的。”杭州市委人才辦副主任徐國聯說:“我們并沒有把人才定位在"高端",而是"高―中―低"都惠及到。”
為了避免“領房走人”的現象,申購規定明確:“凡配售到人才專項住房的人員,自配售之日起須在杭州工作或服務滿5年以上。”據徐國聯介紹,2009年就有一位醫生拿到人才專項房后又去美國發展,用人單位向人才辦反饋這個信息后,房子立即就被收回了。
也有支持杭州做法的聲音。網友“愛杭州的小貓”就留言:“地方經濟要發展,必須依靠人才,在現在房價高企的現狀下,怎么把人才留在杭州?房價就是一個坎。政府的做法可以理解。”(顧春姜辛)
【回應】
“人才房”接受全社會監督
杭州推出“人才房”,有嚴格規定,也有很多限制條件,“人才房”政策經得起推敲。定下各類人才專項用房申購對象的詳細標準,由省級相關行業的專家小組進行評審。對符合條件的申購人員,杭州市人才辦還將在報紙、網站等媒體進行公示,接受社會廣泛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