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內鬼靠自身
舉證難、懲罰難、判決難,這“三難”是商業秘密保護的現狀。
“商業秘密遭竊,大多數企業都沒辦法應對?!币晃环山缛耸空f,一般而言,商業秘密主要分為3類: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客戶信息,現在企業信息渠道多元化,企業要證明自己的秘密受侵害,非常困難。
做商業間諜,其成本之低,也令企業防不勝防。據了解,即使企業抓住商業間諜,也往往由工商部門處罰。臨海有家東昌工業有限公司,主要從事塑料凹版塑料印刷油墨、聚氨酯黏合劑等高端油墨生產,年產值近億元,結果出了商業間諜,將其技術泄露給廣東一家企業。
案件調查終結之后,當事人譚某、李某、加某被臨海市工商局分別處以18萬、1萬、1萬的罰款。
侵犯商業秘密罪是1997年刑法修訂后新增加的罪名。據了解,侵犯商業秘密要入罪,必須有個門檻: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50萬元以上;致使權利人破產或者造成其失去競爭優勢或市場等嚴重后果。
法律的寬松,從數據中可見一斑:臨海市工商局近年來查辦的9件商業秘密案件,移送司法機關的只有1件,涉案金額超過4億元。
法律沒有震懾力,企業保密之門也 “零設防”,更讓商業間諜趨于活躍。寧波市江北工商分局曾組織一次針對企業商業秘密保護的問卷調查,77家企業參與調查。結果發現,11.1%的受訪者對商業秘密的認識模糊,高達22.2%的企業缺乏商業秘密保護的規章制度。
據有關人士介紹,我國現行條件下,除立法、司法以及相關部門應加強完善商業秘密方面的政策法規外,企業也應盡快形成自我保護機制。如明確商業秘密的范圍,確定商業秘密的事項、涉密區域和崗位,建立相關的秘密管理機構,配備必要的技術防范設備。
有關專家指出,不管法律如何修改,企業都應與職工簽訂保密協議,確立保密事項、范圍和期限,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以及違約責任,同時嚴格“保密金”制度,做到獎懲分明。
來源:浙江日報 編輯:張少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