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車船稅不是一個大稅種。2009年,中國車船稅收入186.5億元,僅占全國財政總收入的0.27%。但隨著中國機動車保有量每年以上千萬輛數量增加,車船稅的征收變化,與越來越多的人利益直接相關。
車船稅:爭議中前行
近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中國人大網公布了征求社會公眾對車船稅法(草案)意見的情況。在一個月時間里,中國人大網共收到近10萬條公眾意見,其中超過半數意見要求對草案進行修改、降低稅負。
車船稅法(草案)引發社會高度關注,公眾參與程度空前高漲,體現了社會公眾參政議政意識的提高,也反映出在我國財產稅幾近“空白”的情況下,每一次對居民財產增稅的行為都是一次嚴峻挑戰。
對于車船稅法(草案)的質疑集中在以下幾點:按排量征收未能體現財產稅性質;按排量征收不能體現節能減排的目的;稅負過高;減免稅政策不合理;與其他稅種重合等。其中質疑最多的是未能體現財產稅性質。
對此,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副所長蘇明在與網友在線交流時表示,這次車船稅改革并不是增加廣大車主的負擔,而是部分車主的負擔。此次車船稅改革在總體上仍然按照“稅負結構性調整”的原則。我國在需要增加居民收入的同時,更重要的是縮小居民間的收入分配差距。在保持小排量車稅負不增甚至減輕的情況下,適當提高大排量車稅負,這本身就能夠在一定程度起到調節收入分配的作用。所以,車船稅改革并不是僅僅增加部分車主稅負,而是符合國家收入分配改革的大背景需要。
網言網語
“既然車船稅是財產稅,計稅依據應該是汽車的評估價值,為什么這次調整卻按汽車的排氣量分檔計征?同等排量的汽車,價格可能相差十幾萬甚至幾十萬元,按排氣量征收會不會造成新的不公平?”
“雖然2007年的車船稅暫行條例中車船稅稅負比老政策增加了近一倍,但老政策分別是在1951年和1986年制定的,考慮到通貨膨脹等因素,特別是目前CPI高增長,2007年的調整增加顯然沒有到位。目前車船稅法草案將以法律形式出臺,不可能頻繁調整,如果此時不調整到位,又待何時?”
“買得起車的不一定用得起車,莫讓用車成了老百姓的又一大負擔。”
“車船稅應該加在汽油里,跑得多就多交,特別是公車,這樣也可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公車私用。”
“1.6升及以上排量車的車主,是市場中最活躍、消費能力最強的一個群體。在稅收額度大幅提高的情況下,這些車主可能減少其他消費。這對于相當一批所謂中產階層者來說,也意味著生活成本的增加。”
“我們開最貴的車,燒最貴的油,走最堵的路,繳最多的車船稅。堵的不只是路,更是心!”
專家解析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副所長蘇明:這次車船稅改革并不是增加廣大車主的負擔,而是部分車主的負擔。此次車船稅改革在總體上仍然按照“稅負結構性調整”的原則。對于除乘用車之外的貨車、客車和船舶等,基本維持了原有稅負水平,局部有所調增和調減;有關乘用車,對1.6L(含)以下乘用車也是采用了保持原有稅負和適度降低的做法。為了改變原有對機動車一刀切征稅的不公平做法,按照排量差異設置差別稅額,就必然需要對1.6L以上乘用車在原有稅額基礎上分別加以提高。因此,1.6L以上乘用車的稅額幅度的提高實際上是稅制設計要求的結果。同時,根據統計,1.6L以上乘用車所占份額為42%,因而提高車輛稅額只是增加部分車主的負擔,并不是廣大車主的負擔。
中央財經大學副教授高萍:船稅是保有環節的財產稅,這就意味著只要保有車船,就應繳納車船稅,它與車船是否實際使用,使用程度等并沒有聯系。這與燃油稅多使用汽車多繳稅,少使用汽車少繳稅不同。車船稅是納稅人保有該項資產所需支付的成本,不受使用情況的影響。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朱大旗:按照車船稅法草案第一條的規定:凡擁有本法所附《車船稅稅目稅額表》所列車船的單位和個人,為車船稅的納稅人。據此,對不需要登記的企業內部作業車船如大型企業內部作業的車輛、碼頭作業的車船、機場作業的車輛等也要征收車船稅。
部分城市實施的“限行”辦法是地方政府為了緩解城市交通壓力所實行的一種交通管理制度,車船稅是通過人大立法的一項稅收制度,二者本身并無直接聯系。
財政部財科所副所長劉尚希:按照現行條例,豪華車和普通車都按相同的稅額繳稅,這不能充分體現車船稅的財產稅性質和應有的調節功能。便宜的普通車少交稅,價值貴的豪華車多征稅,這樣才更加公平合理。
全國人大代表陳偉才:從目前網上和身邊有車人反映,我感到是這是一部“加價”的法律。現在城市中的主打車型是排量1.6至2.0的私家車,按草案規定,這一塊基本上都要漲價,會影響絕大部分車主。另外,根據去年汽車銷售的情況,排量1.0的車僅占10%,意味著大多數的車主負擔要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