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站特約評論員文章:當地時間2月23日晚18時40分,法國巴黎大事法庭宣布,駁回中國民間團體于2月19日向該庭提交的緊急訴訟,裁定佳士得拍賣行可以拍賣由皮埃爾·貝爾熱保存的、當年被英法聯軍劫奪的中國圓明園兩件銅獸首。
據當地媒體報道,緊急訴訟的起訴方系在巴黎注冊的“歐洲保護中華藝術聯合會”,訴求最初有3項:申請阻止拍賣;在拍賣前對拍品進行“財產保全”;請求法國政府協助這兩件文物返還中國。但在審議前夕,該聯合會撤消了最后一條。
該協會的訴訟行為非但未得到支持,反遭到法國司法系統的嚴厲對待。據報道,法國檢察官宣稱該訴訟是“魯莽和不適當的”,是對訴訟權利的濫用,因此檢察官甚至主張對該協會予以罰款,以懲戒這一“不合時宜的行為”。
事實上當訴訟方打出“100位律師”、“民意簽名”等王牌,希望依靠輿論推動打贏這場官司之際,明眼人已對訴訟的結果一目了然。
早在宣判之前,法國《論壇報》就有文章指出,訴訟方提出的第三條訴求(就是后來撤銷的一條)肯定得不到支持,因為巴黎大事法庭完全可以用“無權干預政府行政權”和“無權裁決涉外事務”為由,將這個棘手的案子一推了之。在當地的諾曼底新聞網上也有人指出,當從中國趕來的律師們拿著諸如愛新覺羅州迪這樣的民間人士的“授權”,前來打一場事實上的財產歸屬權官司時,他們就注定已經輸了。
最終的司法裁決也的確如此。巴黎大事法庭抓住了“授權”這條致命的小辮子,在公訴狀中他們明確指出,“歐洲保護中華藝術聯合會”并不具有銅獸首這一可能有爭議財產爭議一方的授權,“該協會只能代表自己,而無權代表任何人”,于是最終的結論只能是,該協會在啟動訴訟程序時“明顯濫用了自己的權利”。
顯然老到的法國法官和檢察官們成功地切割了概念:一方面,他們小心翼翼地回避了兩件銅獸首來源的正當性(只表示貝爾熱的收藏和佳士得的拍賣在“程序上合法”),以及這一問題在中國民眾中所激發的情緒;另一方面,他們將“歐洲保護中華藝術協會”與中國和中國民眾切割開來,于是在許多中國人看來,是中國人在索回屬于自己的東西,而在法官和檢察官筆下,卻成了一個沒有授權、和銅獸首無關的法國民間團體,對一次合法拍賣和一位合法收藏者的無理取鬧。
從佳士得和貝爾熱的從容,便可看出他們早就心中有數:就在訴訟尚無結果之際,在巴黎大皇宮舉辦的拍品展,僅兩天便吸引了超過3萬觀眾;從法國媒體和輿論的關注度也不難看出端倪,近幾天關于大皇宮的拍品展,各報不吝筆墨,但幾乎沒有幾家報紙提到那場在許多中國人看來意義重大的訴訟,因為他們認為這根本就是一場無用功。
正如法國的法官和檢察官們所稱,中方的追討的確在客觀上露出諸多致命的破綻。盡管政府、民眾和一些熱心團體都表現出難得的立場一致和極大的熱忱,卻并未形成合力:按照中國的法律,中國的文物所有權屬于國家,追討權也屬于國家,某些熱心人士既非這些文物法律上的擁有者,也未得到擁有者的授權,和貝爾熱之間構不成財產爭議關系。
在追討過程中,一些人的急功近利也好心辦了壞事:在當地注冊團體作為訴訟人,表面上繞開了司法障礙,走了捷徑,卻因此喪失了追討的主體合法性;將所謂“滿清皇室后裔”等人的“授權”到處宣揚,更讓原本理直氣壯、清楚明白的事,變成一堆爛賬。不僅如此,當意識到訴訟可能面臨敗訴之際,“歐洲保護中華藝術聯合會”代表律師居然宣稱,發起訴訟的理由是“兩件文物是全人類的遺產”,因此他們希望通過這一訴訟提醒人們關注其命運,這不啻對自己立場的自我否定——既然是“全人類的遺產”,那還爭什么?
預料中的結果自然無法阻止銅獸首被公然拍賣,卻理應給沉浸在屈辱和憤怒中的中國人提個醒:追討流失文物是應盡之責,但在追討過程中,必須充分認識到問題的困難性、復雜性,摒棄一切急功近利的思想,同時,有關方面也應拿出相應的明確政策和立場,讓今后的海外追討行為有授權、有底氣,名正言順,理直氣壯。
(作者:陶短房 中國日報網特約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