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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桂諾貝爾文學獎的11位女性
2007年
多麗斯·萊辛(英國)
瑞典文學院在頒獎公告中說,“她用懷疑、熱情、構想的力量來審視一個分裂的文明,其作品如同一部女性經驗的史詩。”她獲得的獎金額約合154萬美元
2004年
艾爾弗雷德·耶利內克(奧地利)
這位倫理問題作家的色情批判長篇《情欲》是一部備受爭議的暢銷書。
1996年
韋斯拉娃·申博爾斯卡(波蘭)
這位女詩人的文學生涯開始于1945年,共出版了16部詩集。
1993年
托妮·莫里森(美國)
出身于一個黑人工人家庭,后成為大學教師。其作品中心是探討種族問題。
1991年
納蒂訥·戈迪默(南非)
出生于一個猶太移民家庭,她反對種族隔離,作品受黑人與白人平等共存的思想影響。
1966年
奈莉·薩克斯(德國/瑞典)
這位猶太女詩人在她《在死亡的寓所》和《醒陳晦暗》等詩集中描述了大屠殺的恐怖。
1945年
戈布瑞拉·米斯特拉爾(智利)
因愛情詩《當你看我的時候,我更美麗》而成名。
1938年
賽珍珠(美國)
這位在中國出生的傳教士女兒的著作是《大地》(1931年)。
1928年
西格里德·溫塞特(挪威)
她的長篇三部曲《勞倫斯之女克里斯丁》是挪威文學的代表作。
1926年
格拉齊亞·黛萊達(意大利)
“以渾柔的透徹描繪了她故土的生活。”其作品的中心是故鄉撒丁島上的人們。
1909年
瑟爾姆拉·拉耶勒夫(瑞典)
“作品中有高貴的理想主義、豐富的想像力以及平易而優美的風格。”在《貝林的故事》和《騎鵝歷險記》中,拉耶勒夫的描寫總是敏感、富有家鄉情結。(來源:《環球人物》 編輯:肖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