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治港”寫華章 香港保持安定繁榮
文明公正 守護和諧穩定
今年4月11日,一場看似實力懸殊的較量在香港高等法院展開,一位勢單力薄的單親媽媽詹穗萍挑戰政府房屋署。
這類“螞蟻撼大象”的故事,是香港社會幾乎每天上演的活劇,也是香港社會公正文明、和諧穩定的基本元素。回歸15年,香港司法機構依照基本法所賦予的獨立司法權和終審權,不懈扮演著社會公正的守護神,裁判著各個不同觀念、不同利益群體間的爭執和糾紛。
引起社會各界關注的菲傭居港權案、港珠澳大橋環保案、長洲島漁民海底天然氣管道津貼案,以及不計其數的不知名的小案件,都折射出香港的法治傳統和權威。正如香港大學陳弘毅教授所說,回歸以來,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充分發揮了它作為香港的法治、憲政、人權和自由的監護者的角色,其重要性、積極性和活躍程度與回歸前相比,有增無減。
與法院一起支撐文明公正、和諧穩定的柱石是立法會。這個在基本法中享有憲制權力的機構,幾乎每天就公眾迫切關注的事項展開質詢、辯論、立法,將社會矛盾通過最文明的辦法化解在斗室之中。
在2010—2011年度會期內,立法會共通過23項政府法案,當中18項經修正后通過,包括《汽車引擎空轉(定額罰款)條例》、《食品安全條例》、《殘疾人士院舍條例》、《2010年證券期貨和公司法例(結構性產品修訂)條例》等。
正因為司法、立法依照基本法有效運作,英國政府最近向國會提交的“香港半年報告書”也承認:“香港‘一國兩制’運作良好,聯合聲明所承諾的權利及自由得到尊重?!?/p>
來源:人民日報 編輯:許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