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一項可追溯到中世紀的法律,查爾斯可繼承康沃爾郡沒有立下遺囑的公民所留下的財產和不動產。
據英國《每日電訊報》10月3日報道,一項最新統計顯示,在過去6年間,英國王儲查爾斯從威爾士地區的康沃爾郡沒有立遺囑的人那里,一共獲得了價值101.9萬英鎊(約合人民幣1037.36萬元)的財產。
查爾斯能夠如此“不勞而獲”的原因可以追溯到自中世紀開始實施的一條法律,即康沃爾郡沒有立下遺囑的公民所留下的財產和不動產全歸威爾士親王所有。
1301年,英格蘭吞并威爾士之后,英王將“威爾士親王”這個銜頭賜與自己的長子。自那之后,給國王的男性繼承人冠以威爾士親王的頭銜逐漸相沿成習。1958年,查爾斯被封為威爾士親王。同時,他還是第24任康沃爾公爵。
不過,查爾斯并沒有把這些“合法外財”全部占為己有,而是把其中一大部分捐獻給了慈善機構,自己只留下一小部分財產,以防有死者親屬前來認領。
統計顯示,僅在過去一財年中,查爾斯就根據上述法律“收獲”了55.2萬英鎊(約合人民幣563萬元)。在這期間,他捐出了45萬英鎊(約合人民幣458.11萬元)。
在英國大部分地區,如果死者沒有立下遺囑并且沒有繼承人的話,那么他的房產歸英國政府所有。
一名查爾斯的發言人稱:“威爾士親王早在大約40年前就決定把這些無人繼承的財產捐給慈善機構。”不過,英國反君主制度團體“共和國”認為,查爾斯根本無權繼承上述遺產,他應交出全部“非法所得”。
(來源:中國日報網?信蓮?編輯:柳洪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