迄今,在互聯網治理尤其是互聯網安全方面,美國共發起兩輪針對中國的輿論攻擊。第一輪攻勢發生于2010年初,美國谷歌公司罔顧中國用戶的利益,以黑客攻擊為借口,采用兩步走的策略,首先在1月12日宣布“考慮退出中國”,然后在3月22日宣布“正式退出中國”。期間,2010年1月21日,美國前國務卿希拉里克林頓在新聞博物館發表“互聯網自由講話”,將這一輪輿論攻勢推向高潮,僅英國《衛報》就在一個月內刊發了一百多篇報道,堪比其對伊拉克戰爭的報道數量。
第二輪攻勢發生于2013年初,美國曼迪昂特網絡安全公司發布報告,號稱經過為期七年的努力,追蹤到位于上海浦東的中國網絡間諜組織。這家公司的負責人曼迪昂(Kevin Mandia)在退休前曾任五角大樓網絡安全調查員。這份報告發布的時間是2月19日,跟一周前奧巴馬國情咨文報告相互呼應,奧巴馬在國情咨文報告中要求美國議會加強立法,重視網絡安全,表示 “外國及外企”偷竊美國企業信息,并破壞電網、金融體系以及航空運輸。曼迪昂特報告也為美國政府的后續行動鋪路搭橋,報告發布之后僅一天,美國政府便即發布抵制網絡盜竊計劃,保護美國公司知識產權。這一輪攻勢掀起了商業媒體鋪天蓋地的報道熱潮。
眾人皆知,網絡安全等諸多跟互聯網相關的議題均帶有跨國多邊的特點,本應由世界各國以及政府、市場、民間各方利益主體共同商討解決之道,這也是全球互聯網治理的基本原則,那么,這些問題為何以及如何蛻變成為美國各方利益主體針對中國的單邊挑釁,變成美國抨擊中國的輿論戰?只有解答了這個問題,才能看清美國制造并炒作互聯網安全議題的真正用意,曼迪昂特報告只是一個煙幕彈。本文拓寬視角,首先回顧了2003年-2005年信息社會世界峰會以來在互聯網治理方面發生的多邊博弈,然后結合眼下美國的政治經濟現狀,指出美國發起針對中國的這兩輪攻勢的真正目的是為了維護其在互聯網治理領域的世界壟斷地位。
黑客議題發源于這個問題對于網絡安全與社會秩序的重要性,需要世界各國與社會各界展開心平氣和的討論,美國通過自身的話語主導地位將這個議題沖突化、戲劇化,是為了維護自身對互聯網資源的壟斷利益。在2003年與2005年舉行的信息社會世界峰會上,各國主要在兩個互聯網治理問題上存在爭議:(1)互聯網治理(推廣為信息社會建設)應該由政府主導還是市場主導?(2)是否應該繼續由當時隸屬于美國商務部的ICANN(全稱為“互聯網名稱與數字地址分配機構”)進行互聯網頂級域名管理?以中國、巴西、印度、南非為首的發展中國家與美國存在的分歧最大。當峰會的第一次籌備會議在2002年召開時,這些國家希望取締ICANN的管理權,將全球互聯網治理納入聯合國體系,并支持政府在互聯網治理和信息社會建設方面的主導作用。
世界各國均對美國獨霸互聯網核心資源心存芥蒂。具體來說,巴西對美國的挑戰主要體現在網絡時代的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現行國際條約《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和《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版權條約》傾向于保護跨國公司的商業利益。美國認為已有機制已經足夠完善,不應在峰會上討論知識產權議題。巴西認為,必須討論知識產權議題,世界各國尤其是發展中國家需要開源代碼軟件,還應該鼓勵普及免費公共軟件。這跟微軟等跨國公司的利益直接相悖。在網絡時代的言論自由議題上,美國要求只引述《人權宣言》第19條(強調自由),中國與77國集團要求同時引述第29條(強調責任)。
歐盟此時并沒有置身事外。要建立一個“eu”域名,卻需要美國商務部的批準,這讓歐盟無法忍受。歐盟挑戰美國的方式非常巧妙,它以調停中國和美國之間的爭議為名,提出互聯網治理的“新合作模式”。新合作模式也可以稱作“政府-市場合作模式”,即政府負責指定互聯網治理的總體原則,市場負責互聯網的日常運作,這可以彌合政府主導論和市場主導論之間的中美立場差異。2005年9月,在針對突尼斯峰會而召開的第三次預備會議上,歐盟提出自己的建議,引起美國的震怒。美國認為,歐盟的提議有可能導致某個國際政府間機構的誕生,取代ICANN對互聯網進行管理,因為所謂總體原則與日常管理之間的界限很模糊。時任美國國務卿賴斯(Condoleeza Rice)與美國商務部長古鐵雷斯(Carlos M Gutierrez)聯名向歐盟輪值主席英國外交部長斯特勞(Jack Straw)寫信,希望歐盟撤消此項提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