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放
“海娜號”是中國海航旅業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旗下豪華郵輪。據游客王女士介紹,“海娜號”于11日從天津港出發,13日上午7時左右抵達韓國濟州港,原計劃于當天下午4時開往仁川,總行程六天。
13日16時,該輪駛離韓國濟州港時遭當地一家法院扣押。船上人員2300多人,其中有游客1659名。據海航集團確認,因與江蘇沙鋼集團有限公司旗下的沙鋼船務有限公司存在法律糾紛,沙鋼方面通過韓國國內的代理公司向韓國濟州地方法院提起訴訟,韓國法院受理后對“海娜號”進行了扣留。
■各方說法
海航旅業:韓方應向滯留旅客道歉
海航旅業表示,此次事件是沙鋼船務有限公司以法律糾紛為由,向濟州地方法院申請扣押船舶。海航集團收到通知后,于9月14日凌晨3點,將折合1688萬元人民幣的保證金支付到韓國當地律師賬戶,但韓國濟州法院以下班且適逢周末等借口,致使保證金無法及時支付至法院賬戶,郵輪無法解扣。
海航旅業表示,大新華輪船與沙鋼船務之間的糾紛是正常的經濟糾紛,且當事各方已約定適用英國法律,由英國法院管轄。沙鋼船務在管轄法院尚未作出判決的情況下,通過濟州法院扣留“海娜號”郵輪,導致中國游客的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危害了中國公民人身財產安全,涉嫌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韓國法院在沒有管轄權、沒有扣船依據的情況下,僅憑一紙保函,對非涉案船只乃至非涉案當事人名下資產強行進行扣押,嚴重侵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權益。
海航旅業董事長張嶺昨天就“海娜號”滯留事件韓方的不作為舉措表示強烈抗議。同時,他代表海航旅業向韓方提出要求,要求韓方應該向滯留旅客道歉,并敦促盡快放行“海娜號”郵輪。
韓國非“扣船公約締約國”無權扣船
海航旅業董事長張嶺表示,濟州法院無權扣留“海娜號”郵輪,因為韓國不是《1999年國際扣船公約》的締約國,濟州法院不能依國際公約扣船。當事人均非韓國國內當事人,雙方也約定了在英國法院處理糾紛,韓國濟州法院對此案沒有管轄權?!斑@一事件濟州法院可謂處心積慮,從時間選擇,到突然啟動、突然發難,而且在星期五下午下班時扣船,導致我們的保證金無法及時支付到濟州法院賬戶,郵輪無法解扣?!?/p>
一位法律方面專家昨日告訴記者,此前,曾出現過扣押貨船的案例,但是扣押載有游客的郵輪在中國尚屬首例。
昨天,記者從沙鋼船務了解到,同樣是因為經濟糾紛,沙鋼船務于2011年3月在印度扣押海航集團子公司的一艘海峽型船舶“Bulk Peace”,大新華和海航集團迫于壓力支付了第一個和第二個倫敦海事仲裁委員會裁決令的欠付租金。那么海航旅業對于“海娜號”的出行是否有預防呢?張嶺表示,從歷史上來看,從沒有扣押過郵輪的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