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批評城管等執法部門:對豪宅違建束手無策,執法“挑軟柿子捏”
北京西城區政府曾在93號院事故發生后表示,2014年7月底接到舉報后,相關部門就對德內大街93號院進行聯合執法檢查,發現該院落有工人正在偷挖地下室,馬上要求停工并扣留了施工工具,責令施工負責人限期到城管執法隊遞交施工手續,并要求施工負責人轉告業主到規劃分局接受調查。
然而,幾天后,只有一名工人到城管部門遞交了由規劃部門核發的只允許翻建三間住房,規劃面積為69平方米、層數為一層平房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2014年8月4日,城管部門依據北京市228號令《北京市禁止違法建設若干規定》,將德內大街93號案件發函移交至西城區規劃局,而業主一直沒出現。2014年10月13日,93號院申請翻修竣工,西城區規劃局提出,必須業主親自到場才能驗收,這才見到了業主李寶俊,并告知施工許可證不包括私挖地下室,無法驗收,向其下達《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對其違法建設行為正式立案。
當時,李寶俊本人同意按照要求回填地下室。此后,執法人員多次到施工現場檢查,發現該院已圍上圍擋、大門緊閉,未聽到違規施工的動靜,也再未接到市民的舉報。
而實際的情況是,對于有關部門要求回填的要求,業主只是嘴上說說,實際卻仍在持續偷挖。
眾多網友吐槽說:一面是屢見報端對普通民眾房屋的強硬拆除,一面是對豪宅違建的束手無策,有關部門在執法中缺乏公平性,在“挑軟柿子捏”。
對此,一名接近北京城管部門的人士周瑾(化名)向《中國經濟周刊》坦言,執法部門在處理違建時確實難以做到一致對待。不過周瑾解釋說,這是有原因的—城管執法部門級別不夠。“還是受到很大的約束,一般敢于搞大動作違建的人都是有一定身份、地位的人,就說這次這個人大代表吧,人家基本上比地方城管部門的一把手級別(地位)都高,比如一個執法大隊長也才正科、副處,城管要去對他做些什么處理措施難免投鼠忌器,所以還是級別太低,不敢查,也查不動,除非上面有指示。”周瑾說。
周瑾告訴《中國經濟周刊》,北京目前對違建進行監管的政府部門主要有兩個,分別是城管以及城鄉規劃管理部門,主要的法律依據是《北京市城鄉規劃條例》以及《行政處罰法》。
據周瑾介紹,違建情況多數是根據居民舉報掌握,也有上街檢查獲取。發現違建之后,處理違建的程序大致如下:城管接到舉報后到現場核查,查驗是否具有報建手續,認定違建后下達違法通知、聽證通知,首先通知當事人自行拆除,若當事人沒有自行拆除再下達強拆通知。而在已有的案例中,大多數執法都被卡在了初期的“現場核實查驗”上。此時由于業主往往閉門不見,約談不來,違建證據就無法查實。
“有些時候人都找不著,像這次這種人大代表要是躲起來你根本沒法找,你又無權對他采取強制措施,也不可能違反程序直接跑到人家家里把違章建筑拆了,也就是說如果業主不配合的話,工作會很難往下做。”周瑾說,“所以處理時間一般會拖得很長,從發現違建到處理完畢,平均周期通常都在半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