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仔褲不上講臺大雅之堂?
撕破的牛仔褲雖然在某種程度上是時尚象征,但伯明翰城市學院則開始禁止教師類似著裝。
為人師表,老師上課時的著裝應該是怎樣的?應該是嚴肅的還是趕上潮流的?英國一所學院對老師著裝作了嚴格規定,讓教師們大吃一驚。
伯明翰城市學院(Birmingham Metropolitan College)正式表示,一旦教師不符合著裝規范,不但被要求換裝,而且可能面臨紀律處罰。
英國大學與學院講師工會(University and College Union)對伯明翰城市學院的規定表示抗議,認為學校居然當起了“時尚警察”(fashion police),對老師的衣著、外表“指手畫腳”。
“奇裝異服”
伯明翰城市學院規定教師必須穿著“西裝、夾克和套裝或套裙;正式男、女襯衫、上衣以及長褲或裙子;職業裝。”
至于老師們的發型,學校現在規定必須要“干凈、整潔、梳理得體。奇裝異服和不合常規的顏色搭配將不予接受”。
“不合常規的”首飾同樣在校園、課堂上禁止佩戴。教師若佩戴耳環則“不應太過分、刺眼或夸張”。此外,任何紋身都應遮蓋起來。
同時,學校對牛仔褲的穿著也有了進一步的規定。教師嚴禁穿著“骯臟、不整潔、撕破的褲子;裙子;運動衫或有標語口號的T恤衫。”
講師工會表示,伯明翰城市學院的教職員工對于領導層發出的著裝要求表示“驚訝”。一些員工稱,此番規定好比“維多利亞式”強硬管理制度。
對外形象
大學與學院工會代表尼克·瓦尼(Nick Varney)表示,著裝要求從另一方則無視教職人員的專業水平。“他們(教師)可以自己決定他們授課時什么(穿著)更適合。”
瓦尼補充說,學院的教職員工對著裝新規定“異常憤怒”,因為他們又不是銀行經理。
但是伯明翰城市學院指南則強調,教職人員形象須具有專業人員和商業機構的“推廣價值”。
規定要求,“工作人員必須遵守正式、傳統著裝和形象標準。”
城市學院的一名女發言人表示,著裝要求規定的公布是響應了員工希望知道怎樣的“工作裝”才能被接受的要求。
這名發言人說:“我們為8000余名16至19歲的學生以及三萬名成人學生提供學歷資格,此外還滿足一系列工商企業的培訓需求,因此我們的教職員工所代表的專業形象和著裝規范是我們要求他們遵守的紀律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