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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體下的露水表明棄尸的時間可能約為當日凌晨2時。尸檢認為,死者腕部及踝部有繩索捆綁痕跡,表明她生前曾經被拘禁于某處;頭前部以及右部有擦傷,右側蛛網膜下腔出血,反映受害者頭部曾遭受重擊。
調查過程從一開始就充滿了混亂:當警察到場時,一大批記者和圍觀者同樣聞訊而來,他們甚至沖進了案發(fā)現(xiàn)場到處踩踏,因此有些證據(jù)很可能已經在第一時間被破壞。當時警察和媒體的糟糕合作很可能是案件未能破解的重要原因:警察花了數(shù)日才實現(xiàn)對案件調查的全面控制,而在此之前,記者可以隨意進入警局并搶在警察之前獲得證據(jù)。
警方在經過初步的調查后毫無頭緒,只能先嘗試確認死者的身份。警方從尸體上提取了指紋,將其與尸體照片發(fā)送到FBI總部并與記錄在案的1.04億個指紋進行對比,56分鐘后,F(xiàn)BI確認這枚指紋來自圣芭芭拉(Santa Barbara)的伊莉莎白?肖特(Elizabeth Short),這一結論同時也得到了照片對比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