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消息:英文《中國日報》12月16日專欄文章:近來聽到兩則有關農產品價格暴漲暴跌的消息。一是大蒜的價格一年間漲了20多倍,二是廣西的香蕉滯銷,只賣4毛一斤。我平常不買菜,所以對價格的波動向來沒什么概念。昨天我特意到家附近的超市去問了問這兩種食品的價格。香蕉是2元錢一斤,大蒜是6元一斤。據《人民日報》前天的報道,大蒜在主要產地山東的農村收購價是2.2元一斤。
作為消費者,我當然不希望看見價格上漲。但想到我曾經共同經歷過苦難的農民兄弟能因此而增加點收入(我年輕時曾在農村工作生活過十年),也覺得值了。我為此多付出的錢能夠流到農民兄弟的口袋里,我不會心疼。我相信,大多數城里的消費者們對此也是能接受的。
然而,問題就在于,這錢是否真的流入了農民的口袋里了呢?據《人民日報》的報道,大多數蒜農實際上在蒜價漲到1元一斤的時候就已經出手了,而這個價位正是大蒜的生產成本。這么一算,少數農民也賺了點,但漲幅的大部分還是被生產者和消費者之間的中間商賺走了。當然,中間商也是付出了成本的——收購、運輸、加工等,可是他們賺了大頭這是不爭的事實。
自從中國的經濟走上市場經濟道路以來,關于農產品在生產和消費之間的中間環節中是否存在暴利這個問題一直是說不清楚的。我在前幾年也就這個問題寫過一個專欄,當時就感慨,查找不到這方面的權威數據。去年上半年,終于有權威部門開始做調查了。五月份,國家發改委、商務部、農業部聯手對六個省市的9種農產品的流通進行了一次“跟蹤”調查,想“弄清農產品生產流通環節的利潤和成本關系,看看是不是存在所謂的流通環節暴利說,是不是存在農民的利益被中間商截留的問題”。
筆者沒有看到這份調查報告,但據媒體報道,調查的結論是:總體上,“農產品利潤在經銷和零售環節偏高。”而在此之前,農業部單獨做了一個調查,結論也基本相同。農業部的報告還專門舉了西紅柿的例子:西紅柿從山東壽光農民手中以一斤1.40元收購,到超市零售價為3.80元,上漲了2.40元,即1.7倍。
值得注意的是,三部委的聯合調查還有一個更重要的結論:“農產品市場價格波動,農民徘徊于盈虧之間,加工經銷各環節的利潤卻相對穩定。比如,農民種植尖椒上年成本利潤率為-31.0%,今年轉為盈利。但是經銷過程利潤穩定在28.7%-34.1%,超市成本利潤率穩定在89.8%-96.8%。”
這也就是說,農民雖然在農產品價格上漲時能盈利,但如果把價格跌落時所受的損失加進來一并考慮,農民的贏利很有限。而中間商們卻能做到“旱澇保收”。換句話說,風險由農民扛了,經銷商們則只管得利。
這種情況不能再繼續了。
政府應當采取行動。政府部門已經對農產品生產經銷流程中的利益分配做了認真的調查,這是一個良好的開端。現在,政府應該采取措施來扭轉利益分配中的不正常現象,更多地向農民傾斜。農民才是真正能促進國內消費的最大潛力。(中國日報評論員 劉式南 編輯 裴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