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消息:英文《中國日報》3月20日昆明報道:云南省昆明市教育局、公安局聯合下發通知,要求每個學校都在各個班級發展若干“治安小信息員”,監督同學活動、隨時報告一切校內校外的不良行為。
根據這份《通知》的要求,昆明各小學、初中、高中的所有班主任需要從所在班級中挑選出兩至三名“線人”來舉報校園暴力活動、互聯網色情內容傳播以及其他不良行為,以進一步保障學生的安全。
此外,介于12至17歲的學生若存在上述不良行為,將被送交寄宿學校進行為期10至15天的法制教育。
這份《通知》的實施源于一起校園暴力事件。去年11月23日,昆明市官渡區第一中學11名初中男生對一名女生實施長時間毆打,并用手機對施暴過程進行了錄像,隨后這段視頻在該校學生的手機里相互傳播。
在今年年末,昆明市教育局和公安局還將根據“治安小信息員”上報的信息,對所有學校進行評估。
有關部門表示,全年“治安不良信息”排名前10位的學校和派出所,將全市通報,被通報派出所取消當年評優資格。
但與此同時,有不少人對人對此提出了批評,認為治理青少年暴力行為及犯罪活動是警方的職責。指派學生充當“線人”會導致學生之間的人際關系惡化。
截止到本周五,記者就此事仍未能采訪到昆明市教育局、公安局。
昆明市五華區紅旗小學六年級學生燕翔(化名)表示,他不知道這“線人”到底是什么意思。
“我來學校上學是為了學知識的,我對于(當線人)這類活動不感興趣,”這位12歲小學生如是說。
他的母親郭桂麗(音譯)則認為,她的孩子現在要全身心地投入到學習當中去,畢竟下個學年孩子就要升入初中了。
“我不想讓他在告發別人上浪費時間,”她表示。
“舉報別人也會給他帶來危險。更重要的是,我的孩子要是對于暴力行為接觸得多了,他自己本身也會受到不良影響。”
英文原文請見:
http://m.orobotics.cn/cndy/2010-03/20/content_9616629.htm。特別說明:因中英文寫作風格不同,中文稿件與英文原文不完全對應。(中國日報記者 胡永啟 郭安菲 編譯 張隕璧 編輯 裴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