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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黑嘴”汪建中被強制罰沒2.5億元 2009-11-20 13:34
![]() 汪建中被認定操縱市場獲利1.25億;因當事人拒不繳納罰款,證監會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白天自己買了哪只股,晚上就給股民推薦,經汪建中金口一點的股票次日大漲,隨后他將自己的股票高價拋出。曾被譽為“股市名嘴”的汪建中因此被證監會查處,罰沒2.5億元,但他以種種理由拒絕執行。日前,西城法院將這筆巨款成功執行。 證監會開出最大罰單 2008年11月21日,中國證監會通報了三起違法違規案件,其中北京首放投資顧問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汪建中,通過“先行買入、后向公眾推薦、再賣出”的手法操縱市場,非法獲利1.25億元。證監會沒收汪建中非法所得1.25億,并罰款1.25億,對其采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并將本案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撤銷北京首放的證券投資咨詢業務資格。 這是證監會開出的最大罰單,汪也被股民稱為“股市黑嘴”。 根據調查結果,汪建中利用北京首放及其個人在證券投資咨詢業的影響,在北京首放咨詢報告對相關證券做出推薦或者投資建議時,汪建中參與了決策過程并擁有最終的決定權。 汪以上述方式買賣的證券包括“工商銀行”、“中國聯通”、“中信證券”、“中國石化”等多達38只股票和權證。其中買入證券金額累計52.6億余元,賣出金額累計53.8億余元,累計凈獲利1.25億余元。 在證監會調查過程中,汪建中認為,印花稅下調、盈利大增等利好導致股票上漲,他的收益應當是其合法所得。 法官兩周扣劃全部罰款 罰單開出后,汪建中以多種理由拒不繳納罰款。2009年6月4日,證監會向西城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法官表示,由于該案標的巨大、在業內影響較大,收案后他們在第一時間詳細了解案情并及時向汪建中送達相關法律文書。汪本人對處罰決定認定的事實及處罰內容均無異議。 由于汪控制的賬戶多達20多個,執行起來難度很大,還有一部分賬戶在外地。承辦人到各家銀行和證券營業所辦理扣劃手續,經過近兩周的緊張工作后,終于順利執行。 目前,該筆款項已上繳國庫。 ■ 追訪 汪建中已被監視居住 律師稱當事人“狀態不錯”,認為其無罪 汪建中的律師高子程昨日介紹,目前汪仍在被監視居住,“他的狀態還不錯”。 高子程律師表示,汪建中于今年年初被北京市二分檢以涉嫌操縱市場罪批捕。5月22日,檢方變更了強制措施,在一家招待所對汪監視居住,警方正在對汪進行偵查。目前汪仍在被監視居住,高子程近日與其會過面。 “我認為他是無罪的?!痹诼蓭煾咦映炭磥恚艚ㄖ械男袨椴环喜倏v證券市場罪的客觀條件、無主觀故意且行為危害性不大。 公開資料顯示,汪生于1968年,中級經濟師,北京首放投資顧問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央視二套《中國證券》欄目特約嘉賓,撰寫《炒股看大勢》。公司定期向公眾發布咨詢報告,并提供給新浪網、搜狐網、《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等發布或刊載。 ■ 名詞解釋 “非訴執行” 汪建中案并未在西城法院立案審理,而由該院執行罰款,是依據《行政訴訟法》“非訴執行”的規定。 根據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具體行政行為在法定期限內不提起訴訟又不履行的,行政機關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或者依法強制執行。” 行政機關本身只有在法律、法規有特別授權時,才享有自行強制執行權。 為此,證監會向自身所在地西城區提出了強制執行申請。 編輯:寧波 來源:新京報(記者 朱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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