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話嘉賓:
姚麗 中國土地勘測規劃院地政研究中心主任經濟師
房地產成腐敗重災區
涉案金額較高、影響較大,利益關系錯綜復雜
記者:有人說,涉“土”腐敗推高房價。從全國層面看,當前涉“土”腐敗現狀如何?
姚麗:從區域上看,農村地區主要發生在土地征遷和出讓中,涉及少數縣(區)、鄉(鎮)基層政府截留、挪用征地補償款,一些鄉(鎮)、村級干部利用職權套取、虛列、偽造侵吞征地補償安置資金等腐敗問題。
而城市主要發生在土地改變性質、土地出讓等方面,涉及市、縣(區)兩級的少數干部利用職務之便,與開發商形成利益同盟,共同謀取私利。從涉案情況看,經營性用地項目高于劃撥類用地項目;在經營性用地項目中,房地產等商業用地項目又高于工業用地項目。明顯可以看出,房地產等商業用地項目正成為涉“土”腐敗侵害的重點領域。
記者:涉案金額、人數似乎也有逐年攀升的跡象?
姚麗:對。一是涉案行受賄方式從當初收土特產和禮金演變成收受巨額資金;二是近年來涉案多是用地規模大、價值高,造成項目標的經濟數額巨大,腐敗發案額度也高,造成經濟損失十分驚人。
同時,涉案人員關系明顯具有連帶性。涉案人員多是政府部門官員,關系多為上下級、同事或朋友,彼此結成利益共盟,利益關系錯綜復雜,案件有時交叉、有時聯合,形成串案、窩案。
記者:相比其他部門的腐敗案件,國土部門涉案情況的特點在哪里?
姚麗:“高危性”和“高發性”。
由于“用地準入”的管理特征,一些用地管理的業務主力容易成為被腐蝕的對象,往往在強大攻勢和巨大利益誘使下成了“重災區”。從業務領域上看,主要集中發生在劃撥用地轉為有償出讓用地、企業改制和破產后的土地處置、土地招拍掛等環節濫用職權、暗箱操作和賄賂犯罪。
同時不難看出,當前涉“土”腐敗涉及面廣,具有很強的危害性,農村征地出讓中的腐敗案件,直接侵害的是農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影響到農村的社會穩定;而城市地區一些涉“土”腐敗案件,用地一旦發生難以恢復原狀,對城市發展和人民生活將產生長期或者永久無法改變的影響。
土地領域權力過分集中
一些地方政府過于強勢,采取不正當行為干預土地出讓
記者:既然“高危性”、“高發性”已成共識,為何在一些地方涉“土”腐敗還是堵不住?
姚麗:這需要從體制、機制上找原因。
很重要的一點是土地領域權力設置過分集中,缺少強有力的制度執行和監管,行政行為沒有做到全程陽光,特別是對重點環節和重點部位的權力運行制衡和糾錯制度不健全。
另外,在基層農村,由于管理力量薄弱,監督方面存在諸多漏洞。農村地區征地出讓工作涉及面具有區域性和分散性的特點,多是由鄉(鎮)、村抽調人員組成工作小組或者設立臨時性機構——“拆遷辦”,機構簡單人員少,容易導致監督缺位、無人糾錯的局面。一些基層人員文化程度不高,法律意識不強,罪與非罪概念不清,容易誘發職務犯罪。加之一些地方村務公開制度流于形式,財務管理混亂,給行為人輕易作案留下了空間。
記者:我們注意到,很多涉“土”案件都與地方政府出讓土地有關。
姚麗:的確如此,不少地方財政對土地出讓收益的依存度過高。
對于地方政府而言,城市土地是重要的經濟資源,為了掌控這一重要的經濟資源,一些地方政府過于強勢,往往采取不正當行為干預土地管理事務,干預土地出讓,地方國土部門勢單力薄,無法對地方政府開展有效的制衡。
省級以下國土系統受體制制約,受制于地方政府,無法對一些地方政府領導干部的不合理用地決策進行有效抵制。
破除地方財政“賣地依賴”
健全國土資源管理體制,使其獨立、正確行使監管職能
記者:近年來,查處涉“土”腐敗案件的力度逐年提高,我們出臺了哪些好的應對措施?
姚麗:主要是著力于完善體制和健全制度。近年來,國土資源管理系統根據國家反腐敗總體要求和自身建設需要,在建立健全集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以行政體制為突破口,改革省以下國土資源行政體制,配備基層國土所力量;在提高素質和強化監督方面,針對系統全員開展具有國土資源管理特色的財產申報制度,在重點環節和重點部位規范權力運行與監管。
在健全制度方面,2002年以來規范土地出讓,大力推進經營性用地出讓的招拍掛制度,工業用地實行出讓最低價標準,改進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的審批方式、改革征地程序、完善涉及建設用地招投標和公示制度。
在依法行政方面,建立各級政務大廳,公開業務流程和政務、土地市場信息,完善土地市場陽光交易平臺建設,構建“批、供、用、補、查”綜合管理平臺。應當說成效是相當顯著的,有效地防范了腐敗的發生。
記者:進一步提高防治效果,您還有哪些建議?
姚麗:防治要從源頭做起,解決國土資源管理體制與機制存在的薄弱問題。首先,需要解決地方財政對城市土地的過度依賴問題;第二,需要解決地方政府強勢掌握城市土地,不正當干預用地問題;第三,需要繼續強化土地用途管制與出讓監管;第四,需要逐步健全國土資源管理體制,使其獨立并正確行使土地行政管理與監督職能;第五,需要解決基層國土管理力量薄弱問題。
在繼續完善監督檢查制度,加強執行與監督,堵塞各種漏洞的基礎上,還要同時規范國土系統公職人員的操守,特別對重點環節和重點部位權力運行的規范,對財產非法增加要建立有效監管制度。
記者:我聽說不少地方的國土部門在反腐上也有些好的實踐。
姚麗:有不少好做法值得借鑒。一些城市正在開展的集中交易、陽光行政和集體決策等經驗就應當大力推廣。要進一步完善土地市場體系,健全公平、公正的交易規制,構建陽光交易平臺。
不少地方對農村地區土地征遷中腐敗治理經驗也給我們提供了新路。陽光征遷,村務公開制度是農村基層組織有效的監督制度,征遷過程和結果公開并充分體現村民的集體意志,防止搞暗箱操作,個人說了算,堅決制止和打擊鄉(鎮)、村干部在征遷出讓土地中違法亂紀行為。
還要看到,反腐敗工作具有艱巨性、長期性,加大法制的教育和宣傳力度,警示警醒公職人員打消貪念,告誡廣大用地者采取正當方式,合理取得用地。
來源:人民網 編輯:鄧京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