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群的縣領(lǐng)導
在城步縣,不只是農(nóng)民楊宗才覺得吳藝珍讓人不舒服,很多城步官員也覺得吳很不同。曾任縣建委副主任的劉愛國用“非常不合群”、“沒人情味”來形容吳藝珍。
在吳藝珍任縣長、書記6年中,劉愛國從未聽說他去過哪個縣、科局領(lǐng)導家吃飯,更沒在娛樂場所和酒店的私人宴請中見過他。
某天,妻子華玉鳳到城步看望吳藝珍,巧遇縣旅游局長。縣旅游局長提出請吳夫婦共進晚餐。吳以“不習慣外面飯菜”為由辭掉。
吳藝珍跟妻子解釋小心謹慎的原因,“城步長期的貧困讓本地干部滋生很多不正之風,互相排擠,拉幫結(jié)派,告黑狀,我作為一把手就必須帶頭抵制這樣的作風。”
城步是苗族自治縣,地處湘西南邊陲,長期以來形成五個聚居區(qū),縣里的各級領(lǐng)導都來自這5個區(qū)。
縣政協(xié)原主席唐堯告訴記者,他們各自為政,彼此排擠和拆臺不斷,其中“1區(qū)”和“2區(qū)”的矛盾尤為激烈。作為2區(qū)出身的吳藝珍,上任后提出打破區(qū)域隔閡。用人方面,他注意注重平衡五個區(qū)的關(guān)系。
吳藝珍被雙規(guī)后,42名縣人大代表上書省政府稱吳為好官。吳藝珍老家在花橋村,該村主任漆云中也簽了名,但他認為吳“太沒人情味”。
“別村的主任去找他辦事,他一口應(yīng)承,我們村去,他就說你找職能部門,我又不是你一個村的縣長。”漆云中說。
2004年6月,吳藝珍任縣長就做了件“沒人情味”的事,他罷免了堂兄吳暉扶貧辦主任的職務(wù),調(diào)其任縣政府助理調(diào)研員,吳藝珍的理由是,“家里有一個干部就行了,連親屬都調(diào)動不了,怎么調(diào)整別人”。
馬安平被查也讓一些城步官員認為吳藝珍“不近人情”。
據(jù)劉愛國介紹,馬安平任教育局長期間,為給吳藝珍妹妹吳齊放安排一個更好的工作,多次提出將其從農(nóng)村中學借調(diào)至教育局財務(wù)室,被吳藝珍屢次拒絕;后趁吳出差之際,才“偷偷”辦成。
一位城步官員透露,當時縣委書記辛建平女兒未考上廣西大學,馬安平動用教育局20萬元,為其運作來一個計劃外招生指標。
2008年5月,辛建平調(diào)任邵陽市政協(xié)副主席后,馬安平因違規(guī)提調(diào)教師進城、從中收取巨額禮金被查。
“他被免去縣教育局長職務(wù),改任教育局黨組書記。”城步縣紀委干部監(jiān)察二室主任張爾瑜證實了此事。
“紀委也接到關(guān)于他挪用教育局資金買指標的舉報信。”張爾瑜說,他曾向吳藝珍匯報,“吳感嘆,不要深究,點到為止吧。”
貪腐贓款在哪兒?
楊宗才舉報的“土地案”牽連出5名城步官員。
除了吳藝珍外,還有常務(wù)副縣長李明亞、縣委常委段文亮、縣政法委書記朱建華和國土局長李紹城。他們均被指涉嫌受賄。
邵陽市紀委副書記李發(fā)和向記者證實,段文亮和朱建華案已查獲贓款;其中段文亮因受賄24萬元(包括收受忠協(xié)公司5萬),被判刑10年。
2009年11月30日,吳藝珍案在洞口縣法院開庭。檢方指控其涉嫌受賄128萬。
庭審中,吳藝珍否認受賄。他說,此前承認受賄是在“辦案人員多次連續(xù)3天3夜不讓睡覺,輪番逼供所致”。
“除了口供,公訴機關(guān)拿不出任何證據(jù)。而庭審時又無證人到場。”吳藝珍說。
邵陽市人民檢察院反瀆局局長龔文卿主辦此案。他向記者承認,此案目前最大的漏洞就是沒有“追到贓款”。
在城步縣教育局督學劉愛國眼中,吳藝珍一直是拒絕各種“獎金”的。
據(jù)他介紹,一般縣里實施大工程,指揮長和常務(wù)副指揮長都由縣級領(lǐng)導擔任,逢年過節(jié)時指揮部都會向其發(fā)放“加班獎金”,每人三五千不等,“所有領(lǐng)導都要,唯吳藝珍拒絕,他說縣財政困難,獎金就捐給指揮部辦公用”。
做了近20年村干部的楊溢清告訴記者,吳藝珍這樣的縣領(lǐng)導很少見,女兒上大學、母親過生日等喜事,吳藝珍都不讓干部去。有時人去了禮金不收。“現(xiàn)在一個村干部,每年花在鄉(xiāng)鎮(zhèn)領(lǐng)導的禮金,一年也得幾千塊,何況一個縣長。”
華玉鳳告訴記者,吳藝珍剛當選城步縣長的那年春節(jié),有官員來家里送禮被他拒絕,“他還說,我以前在邵陽當官時怎么沒見你來送禮。”
城步縣官員戴明華稱,吳藝珍最大的失敗還是“人治”,“他老以為自己以身作則,不貪不占,就成了,沒有制定一個科學的制度,最后自己反倒游離在體制之外,遭受排擠。”
“貪官不倒,舉報不止”
2009年12月3日,吳藝珍22歲的女兒吳芳宜在博客中發(fā)帖“一個‘貪官’女兒的自白”,在為其父鳴冤的同時,還曬出了吳家與其農(nóng)村父母家的家產(chǎn)。
和楊宗才300平米的住房相比,吳藝珍的房子要小得多。
那是邵陽市委的家屬院,建于上世紀90年代末,90平米的房子里,能看到吳家最值錢的財產(chǎn):一套組合家具,一臺臺式電腦,一架鋼琴。
“吳藝珍只有周末回家,平時都住縣里武裝部的宿舍。”妻子華玉鳳說。
華玉鳳是邵陽市的特級教師。她說,吳藝珍和自己收入并不低,這些年攢了30多萬,準備等女兒畢業(yè)后給她買房子。“邵陽市檢察院的辦案人員也曾來家調(diào)查過。”
“我們查實其受賄130多萬,全部交給其70歲的老母親了,她母親體弱多病,一直不說贓款去向,出于人性辦案,檢察機關(guān)沒有對其采取強制措施,我們就不追究贓款去向了。”2010年1月5日,邵陽檢察院反瀆局局長龔文卿對記者說。
記者見到吳藝珍的父母———吳光華和老伴秦玉華,他們?nèi)缃衩刻煸谝浑娮訌S打工,一天掙20多塊錢補貼生活。
吳光華說,如果吳藝珍貪污那么多錢,他怎么不請個保姆照顧自己,還讓我這么大年紀的人去給他做飯洗衣?
“我們有其他證據(jù)”。龔文卿說,我們已有足夠的證據(jù)證實吳藝珍受賄,法院本月中旬就能判決,是否辦錯案,到時都會塵埃落定。
記者提出想看吳藝珍受賄的證據(jù),龔以此案正在審判,拒絕了。
楊宗才也知道自己跟吳藝珍的“戰(zhàn)爭”并未結(jié)束,他現(xiàn)在有時間還會時時更新自己的舉報材料。他注意到吳芳宜為父親鳴冤的網(wǎng)帖,認為“那純屬作秀”。
他搬出厚厚一摞材料,告訴記者,這全是舉報吳藝珍瀆職的材料,“貪官不倒,我將發(fā)帖不止,舉報不止”。
來源:新京報 編輯:肖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