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金融機構審計情況
對中國農業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和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的審計結果表明,這些金融機構認真貫徹執行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加大了對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的金融支持力度;注重深化改革和加強信貸風險管理,保持了資產質量的持續穩定。同時,審計也發現,一些政策性金融機構近年來大力發展商業性業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到政策性業務的深入開展,部分政策性信貸支持未能完全落到實處,違規操作或超范圍經營問題也比較突出,涉及金額共計203.01億元。如2006年4月至2007年6月,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烏蘭浩特市支行在已取得該市第三糧庫經審計的財務報表的情況下,仍依據企業偽造的財務報表,向其發放糧食收購貸款2.85億元,最終造成8236萬元貸款損失。
跟蹤審計中國工商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和中國銀行2009年新增貸款的結構和投向發現,部分新增貸款結構不盡合理,主要是中長期貸款占比高、房地產貸款業務增長快、對農業和小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不夠,還有部分貸款的投向不符合規定。
有關金融機構認真整改審計發現的問題,截至2010年3月底,中國農業銀行已整改90項問題,整改完成率為93.75%,處理責任人員263人;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已收回貸款7.03億元,資產保全38.67億元,處理責任人員463人;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制定和完善了82項制度;商業銀行制定了調整和優化信貸結構的措施,2010年1季度對農業和小企業的貸款增幅明顯。
八、企業審計情況
審計中國航空集團公司、中國華電集團公司等10戶中央企業的資產量共計1.2萬億元,占這些企業資產總額的62%。結果表明,這些企業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宏觀調控措施,積極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加快結構調整,經營穩步發展。但在財務收支和內部管理方面還存在以下問題:
一是重大經濟事項決策不規范。抽查10戶企業的重大工程項目投資、資產處置、資本運作等538項決策,發現違規決策30項,造成國有資產損失及潛在損失8.33億元。
二是資產負債損益不實。10戶企業資產不實89.13億元,占資產總額的0.46%;負債不實80.39億元,占負債總額的0.63%;損益不實56.22億元,占利潤總額的5.23%。還有8戶企業的50家下屬單位通過虛列成本、截留收益等方式,將7.49億元在法定賬簿外核算,主要用于發放職工補貼、代職工出資入股等,個別人員涉嫌職務侵占。
目前,相關企業全部糾正了資產負債損益不實的問題,并健全完善制度538項,對112名責任人員進行了處理處罰。
此外,受有關部門委托,審計署還對10名中央企業領導人員、6名省市長和8名中央部門部長任職期間的經濟責任履行情況進行了審計,并按規定向有關部門提交了審計結果報告。對其所在單位和地方存在的需要糾正和改進的問題,已依法下達審計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