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安全不能總是淪為“事后”
金心異認為,地方政府要主動盡到“監管者”職責,而不能靠血淋淋的事故倒逼,讓公共安全總是淪為“事后”的宿命,從而失去群眾的信任。
《經濟參考報》記者調研發現,工業事故頻頻發生,也與政府監管和高危行業防控管理息息相關。金心異說,這些城市工業事故大部分是“人禍”,直接起因是高風險行業忽視風險、盲目追逐利益而缺乏安全意識,但在對這些高風險行業,有關部門卻并沒有發揮應有的的監管作用。
南京“7·28”爆炸事故發生后,當地政府在新聞發布會上解釋說,在開挖之前,代表政府一方的邁皋橋街道以及原南京塑料四廠人員,都曾警告拆遷者地下有丙烯和煤氣管道。在實際的開挖中,丙烯管道的所有者南京金陵塑膠化工有限公司,還派出生產經營部一位副部長到現場指導。
當地一些群眾、專家反駁說,既然政府事先對野蠻施工的拆遷方進行過“警告”和“指導”,悲劇為什么還會發生?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專家說,政府監管流于形式。
類似的情況還出現在近日發生的“松花江化工桶”事故中?!督洕鷧⒖紙蟆酚浾吡私獾剑?005年松花江污染事件之后,讓松花江休養生息的說法,屢屢被當地政府提及,國家環保部在此次事故通報中指出,永吉經濟開發區地處吉林市飲用水源江段上游,“選址不合理”。但近四年來,永吉縣反而派出更多的招商隊伍,為永吉經濟開發區的建設提速。
深圳市社科院院長樂正教授說,為了顧及經濟利益,地方政府往往在環境政策調控和監管上容易出現失靈或部分失靈的狀況。
政府監管失職的背后,到底是什么?知名媒體評論員秋風認為,一些地方政府給予了企業特權,其中包括了環境特權,實際上是政府在放縱企業,其結果是企業喪失了對社會責任的擔當。
每個月至少10起?城市工業災害事故正密集發生
專家認為,對城市威脅很大的工業災害目前還沒有引起足夠重視,甚至缺少必要的評估。
每個月至少發生10起工業事故
近年來,我國各地工業災害事故頻頻發生,特別是今年以來已連續發生多起嚴重污染環境、危及人員安全的事件。
7月16日,大連輸油管道爆炸引發火災,數萬噸原油入海,危害到當地的漁業和養殖業。7月28日,吉林市永吉縣兩家化工廠的7000多只原料桶被沖入松花江,引發水質污染的化工危機。同一天,因盲目施工,南京發生丙烯管道爆燃事故。時隔一天,廣東東莞發生人為偷排氯氣事件,經下水道揮發近1公里遠,數萬人險遭毒害。
據《經濟參考報》記者不完全統計,今年以來造成巨大社會影響的工業災害僅廣東、江蘇、吉林等省就遠不止于此。1月17日,吉林市龍潭區的吉星化工廠發生火災并引發爆炸,百余輛消防車歷經2個多小時才將火勢撲滅。2月,蘇州聯建科技出現員工集體中毒事件,134人受影響,其中40多人住院治療。3月18日,廣州黃埔石化總廠發生重大火災爆炸,一度引起周邊群眾恐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