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度防控”的原則就是寧“過”勿“缺”
對于高危行業防控,寧“過”勿“缺”“過度防控”是建立化工污染事故“三級防控”體系的有效措施。
吉林石化公司有關負責人表示,“過度防控”的原則就是寧“過”勿“缺”:寧可防控過度、過頭,寧可投入巨額資本,寧可防控裝置建完后幾十年也得不到利用機會,也要完善環保設施,根除事故隱患,以求從裝置防控的源頭上解決污染問題。
由于建立防控裝置投入較高,一些化工企業僅僅盯著企業效益,存在僥幸心理,缺少加大環保設施投入的積極性,這是導致化工行業污染事件頻發的一個重要根源。專家建議,對于高危行業的企業來說,必須進一步強化這種類似吉林石化公司“過度防控”的理念,把安全生產和生態環保問題放在經濟效益之前,確保安全第一。這需要進一步提高化工企業的領導者的責任意識和大局意識,尤其是一些民營的化工企業。政府也應該研究制定相應的政策措施,從制度上保障企業樹立“過度防控”理念。
一些專家表示,在科學安全環保的規劃布局之外,唯有依賴安全監管制度和增強企業的安全自覺意識,才能盡可能消除群眾對工業危害的恐慌。有些地方政府機構和企業在享受著重化工時代紅利的同時,沒有同步重視其對公共安全的潛在威脅。從政府層面來說,一是在招商引資時,把好安全觀,對一些安全隱患較大的企業嚴格把關,嚴格執行環評制度,不能為了短期利益無視公共安全;二是對于高危行業的企業,一定要建立更嚴格的檢查和監督機制,堵塞安全生產中可能存在的漏洞。
深圳市社科院院長樂正認為,減少城市工業危害事故的發生,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還需要重視對職工的安全教育,提高職工的安全知識、技術水平和排除事故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