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點五 對老年人、未成年人的特殊保護
對未成年人犯罪予以從寬處理,刑法中已有規定;對老年人犯罪予以從寬處理,刑法雖未明確規定,但在司法實踐中一般也有體現。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則從五方面進一步落實對未成年和老年人犯罪的從寬處理。
——刑法修正案(八)草案規定,對已滿75周歲的人,不適用死刑。
——不滿18周歲犯罪不作為累犯。根據現行刑法規定,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除外。此次審議的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對這條規定進行了修改,增加了不滿18周歲的人犯罪不作為累犯的規定。
——18周歲以下、75周歲以上的人犯罪應予以緩刑。刑法修正案(八)草案修改相關條款,明確規定,對不滿18周歲的人和已滿75周歲的人犯罪,只要符合緩刑條件的,應當予以緩刑。
——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增加規定:已滿75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刑法修正案(八)草案還規定,對未滿18周歲的人犯罪被判處5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免除其前科報告義務。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劉明祥說,我國古代刑法就有關于老年人犯罪從寬處罰的規定,這次的修改彌補了我國現有刑罰上的一個漏洞,體現了對老年人、未成年人的特殊保護。
他說,對未成年人、老年人犯罪從寬處罰,主要是考慮到這兩類人群,在辨認、認知和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方面與成年人存在差距,同時也考慮到犯罪的主觀惡性和罪惡程度。[詳細]
亮點六 擴大特殊累犯的范圍 嚴打恐怖活動
刑法修正案(八)草案修改相關規定,擴大特殊累犯的范圍,規定對實施恐怖活動等犯罪的犯罪分子,在任何時候再犯的,都以累犯論處。
根據我國現行刑法規定,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時候再犯危害國家安全罪的,都以累犯論處。這次修正案草案對實施恐怖活動犯罪和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的犯罪分子,再犯將以累犯論處的修改,將特殊累犯范圍擴大,無疑將加大對這類犯罪分子的打擊力度。
據介紹,1997年刑法對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作了規定。2002年,為了解決司法實踐中認識不統一的問題,又專門對黑社會性質組織的含義作出司法解釋。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又出現了一些新情況,此次刑法修改不僅將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特征寫入法律,同時還增加、修改相關條款,進一步完善了懲處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犯罪的法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