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研究國內外基金管理的晨星評級研究員鐘恒說,我國公募基金管理費長期按照統一、固定的費率計提,且費率高低受多方面因素影響,沒有完全市場化,不利于行業優勝劣汰機制的形成。“要想在基民和基金公司之間找到利益平衡點,要想行業健康發展,必須砸破‘鐵飯碗’制度。”
法學博士陳斌彬指出,我國當前基金管理費計提模式存在三大弊端:一是基民只能被動接受基金合同條款,沒有就管理費合理性問題起訴基金公司的權利;二是負盈不負虧的分配制度,使多數基金管理人傾向于用保守的投資策略,盡量沉淀募集資金,通過時間推移逐步侵蝕基金持有人本金;三是基金資產規模效益直接受益人是基金管理人,而非基金持有人。
值得關注的是,個別業績驕人的基金長期處于封閉狀態,似乎成為重業績不重規模的典范。不過,市場人士質疑:這類“看得見買不著”的基金是否只是公司擴大規模的“誘餌”?畢竟個別擁有此類明星基金的基金公司,其基金數量、種類、總規模也在業內名列前茅。此外,操作明星基金的基金經理,也同時操作其他基金,是否存在利益輸送的可能?畢竟,多只基金同時同方向買賣同一只股票時,買賣的先后順序和操作的資金量都將影響基金收益。
標本兼治 兩全之策是否存在
巨虧之下,大量基民呼吁基金管理費應改為浮動費率。日前,一項關于“基金虧損該收管理費嗎”的調查結果顯示,95%的投資者認為不應在基金虧損時收管理費,89%的投資者認為應采取浮動費率收費模式,只有4.5%的投資者認為應采取固定管理費模式。
1998年以前,我國曾實行過浮動費率收取管理費模式,結果造成了基金片面追求凈值增長,有的甚至采取年底將股票價格推上去等不當手段提高基金凈值,加大了基金投資風險。這種做法后來被廢止。2008年上半年,基金業創出了歷史最大虧損,浮動費率一時成為各方論戰焦點。在今年虧損重現之際,類似爭議再次浮現。
天相投資曾發布報告支持固定費率制,并提出固定費率的三大優勢:簡單透明,便于理解和操作;不會引誘基金公司過于激進;基民可以“用腳投票”,通過基金贖回改變基金公司規模,從而改變其收益。相反,浮動費率可能導致投資者難以理解,增加申購贖回價格確定的難度。
而陳斌彬等認為,鑒于我國基金管理費行政管制的缺陷,應盡快標本兼治。就“治標”而言,當前最迫切最重要的就是基金管理費調整問題。可以汲取以往試點教訓,借鑒國際上成熟的“有條件的業績報酬機制”,引入盈虧兩負的計提模式。“治本”之策,則是從法律上要求基金公司只能通過增進基金持有人利益來實現自身管理費收入增加,同時賦予基民在基金管理費上的代表訴訟權。
鐘恒等多位市場人士表示,國內股市和法律環境已今非昔比,不能因為一項合理制度曾出過問題就“因噎廢食”。此外,投資者要將費用因素貫穿在整個投資過程中,而不是行情好時忘記它,行情不好時才引起警覺。只有投資者對費用的認識達到一定程度,才會對基金公司費用調整形成有效的催化作用。
來源:新華網 編輯:鄧京荊